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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高冲路(芙蓉北路-文慧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3-11-22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西起芙蓉北路,东至文慧路,全长约760.916米,路幅宽度32米,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管线、绿化、交通、照明等工程。包括高冲路(芙蓉北路-文慧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二、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人数要求以此处统一规定为准: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含总监代)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施工阶段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中施工工期42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视委托人资金情况,按《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支付。

沥青路面完工后可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40%;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完成后可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80%;完工期满一年后可按监理费结算价付清。


 



五、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六、验收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

4、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甲方可通知监理单位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单位应

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暂停期间,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或赔偿监理单位任何费用。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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