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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办事处:园区城管巡查工作服务政府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09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办事处拟选定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公司承担指定地点的巡查事项,承担发现、收集并上报服务工作。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不包含比亚迪周边地区)。巡查人员由同升街道负责安排到同升派出所、交警十一中队以及同升街道城管办开展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1、每天组织巡查员在指定区域进行做好交通维护、环境维护、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中心工作和紧急任务。



三、技术规格

1、排班要求:采取全日制上班制度(含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人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月做好排班计划,提交采购人留存备查,月底将服务台帐等交到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办事处,将作为项目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

2、驻点安排:巡查人员到同升派出所、交警十一中队以及同升街道相关大办的人数分配,由同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开展下发需求通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三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工作要求

1)所有工作必须服从同升街道的统一部署、安排、调度。

2)中标单位要与巡查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要注意保密、严禁外传。

3)巡查人员的入职、请假、离职等管理事项需向同升街道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同升街道对日常和月度考核过程中存在有违法违纪及作风纪律评定不合格的巡查服务工作人员,实施退出机制,中标单位应及时将人员补充到位。

2.人员要求

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人员需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会电脑基本操作。

4)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非访记录,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者。

岗位条件:所有巡查人员应符合同升街道对具体岗位的要求。

3.人员保障

中标单位要按法律规定巡查人员购买意外险,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同升街道合同期内组织巡查人员体检一次,由采购人确定体检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

4、日常管理

(1)中标人制定科学、系统、完备的人员招聘、岗位配备、岗前培训、上岗考核、在岗培训等工作方案实施。

(2)中标人要制定巡查工作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巡查工作的需要,并报同升街道备案。

(3)中标人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帐,记录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重大活动和其它有关资料信息;每月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对总体工作情况、巡查工作服务人员情况、事项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定性定量分析,以定量分析为主,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4)中标人应完善内部管理和建立考核制度,做好巡查人员工作的日常管理。

(5)中标人需遵照工会法为到岗的巡查人员统一办理工会入会资格,统一缴纳工会会费,确保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覆盖所有人员巡查人员。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8名巡查工作服务人员。

2、本项目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3、根据《同升街道巡查工作服务外包考核细则》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质量、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按次考核”的原则,在每年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第九个月和第十个月进行考核,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考核为优秀【90(含)-100分】的,不扣费用;考核为合格【(90(不含)-60(含)分】的,按比例扣除当次支付服务费中的10%-40%(即得分为85分,扣除服务费用的15%);考核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不支付当次结算的服务费。年度累计出现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下一年度服务资格。

4、年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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