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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流动党员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13
一、功能及要求:

2.1总体目标

长沙市流动党员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包括面向流动党员的移动服务应用、流动党员后台管理子系统。建设规模覆盖长沙市全市范围内所有流动党员、从外地流入长沙的流动党员,以及相关党务工作者。

长沙市流动党员数字化管理系统建成推广后,初期需要支撑全市2万多党务工作者的日常应用,以及4.5万流动党员的服务需求,基本达到用户群体全覆盖的目标。

2.2分期目标

1.本期目标

通过本期项目建设,打造“开放、共享、智能、简便”的智慧党建创新业务标杆。

1)开放。依托“我的长沙”APP和微信小程序的便捷性和用户基础,提供流动党员服务窗口,支持全市范围内流动党员、外地流入党员接受思想教育、参加组织生活、参与志愿服务等。

2)共享。实时共享流动党员的外出情况,流出地党组织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实现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之间有效沟通。

3)智能。平台可自主推荐就近就便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主动提醒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并对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数字化管理。

4)简便。做好本项目与智慧党建系统的衔接,为党务工作者提供便捷的管理平台,减少重复填录数据的麻烦,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2.远期目标

远期本项目一方面根据本市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后台管理子系统功能和移动服务应用,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和流动党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根据全省跨市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需求,做好与省内其他地市业务协同,并按需求做好省外的协同管理,共同推进全省乃至全国流动党员数字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相关标准

标准化是长沙市流动党员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标准规范的建设,将各环节有机结合,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确保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

本项目依托长沙市政务云标准规范体系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不建设新的标准规范。

可供参考的具体标准目录见下表。

3.11 信息化总体标准规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标准化工作导则 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

GBT1.1 -2009

2

信息技术服务 分类与代码

GB/T29264-2012

 

3.12 市级标准规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CSDZ 10001—2018

2

《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CSDZ 10002—2018

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则》

CSDZ 10003—2018

4

《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方编码》

CSDZ 10004—2018

5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与代码》

CSDZ 10005—2018

6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

CSDZ 10007—2018

7

《政务云平台应用部署规范》

CSDZ 10011—2018

8

《政务云平台运维管理规范》

CSDZ 10012—2018

9

《电子政务系统第三方测试规范》

CSDZ 10013—2018

10

《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

CSDZ 10014—2018

11

《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规范》

CSDZ 10017—2018

12

“政务云”平台资源与应用系统命名编码规范》

CSDZ 10018—2018

13

《政务云统一接口规范》

CSDZ 10021—2018

14

《政务云平台IaaS层技术通则》

CSDZ 10022—2018

15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通用规范》

CSDZ 10023—2018

 

 



三、技术规格

按照相关技术规格要求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要求

1.1   项目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在需求确认后9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具备上线条件,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的建设周期合理安排计划,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进度计划表,最终的计划进度表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协商确认。

1.2    项目过程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要按照软件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提出具体相关过程管理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1.3    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要对本项目组织一个完善的管理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应科学、合理、有效,应充分保证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实施任务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可全权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

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投入技术团队,并派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驻场开发,并按照采购方的相关驻场规定和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在系统验收前,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1.4    项目风险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1.5    项目沟通管理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明确说明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2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培训以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具备自主数据治理能力为目的。

2.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

投标人必须对相关业务操作人员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培训书面资料或电子文档用简体中文书写,授课形式为中文,并承担本项目相关的培训师资(含差旅)、教材(电子版)等费用。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

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为使用方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2.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长沙市内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售后服务主要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维保服务一年,该维保服务费用已包含在项目的建设费用内。维保服务参照长沙市委组织部运维管理相关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3.1售后服务期限

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维保服务一年。

3.2售后服务内容

1)系统基本维护服务。

包括软件和软件接口的升级、维护和软件故障检查与排除,对于软件安全问题应及时免费提供补丁并安装,日常数据维护。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对本系统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和响应服务,对于采购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上门检测、值守服务。

3)业务升级服务

服务期内,甲方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业务导致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只要不改变现有软件系统核心架构,乙方均应及时升级系统支持业务经办。

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核心架构的。系统升级需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

配合甲方完成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

甲方扩展的业务系统,乙方负责提供新增系统接口的技术支持。

乙方定期向甲方提出系统升级及维护建议。

4交付与验收

4.1 交付成果

项目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成果以及第三方测评相关交付物,需同时提供汇集成册的书面文档和存储介质的电子文档。

4.2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控件必须获得正式授权(并提供无版权争议承诺书),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属采购方所有。



五、服务标准

 1统一用户体系和权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对象覆盖长沙市范围所有流动党员,以及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用户针对不同的用户进行权限可配置化设置。

2性能及稳定性要求

系统应满足用户的要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灵活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支持500个以上并发用户的访问,平均响应时间<5秒。

3安全性及保密性要求

提供良好的数据安全可靠性策略,采用多种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与可靠,系统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的能力和容错的能力。需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达到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有关要求。

项目中涉及的所有源程序、软件文档、软件部署包、项目维护过程文档、业务数据等内容,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不得拷贝使用人的任何数据,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成交人在项目建设、维保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保密数据或接触保密相关文件、资料、软硬件的,需制定保密管理办法,规定保密数据、保密设备、保密介质、保密人员的管理。

 4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本项目所建系统应易于扩展、升级和移植。系统指标体系、业务功能体系设计留有余地,应能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相关应用进行扩展,不需要对系统架构做出调整。软件可基于应用支撑平台进行业务系统灵活定制,替代代码编写80%以上。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参照《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智慧办发〔20229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等。

2)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本项目的顶层设计方案和需求研究成果,作为本采购文件的补充,本采购文件未能详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内容的,投标人也需要响应,两者如有冲突,优先按照本采购文件执行;本项目最终应以成交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采购文件和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合同的组成文件,如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及完成除第三方测评外的本采购内容的能力,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上线支付总金额的45%,余下5%合同金额于项目在系统上线运行半年后支付。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系统资源,投标人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联调、上线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维保服务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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