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采购新院医用液态氧供给服务1 项,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供给医用液态氧。双方按实际采购的直接使用状态的医用液态氧进行结算。为医用液态氧送达后现场气化至可直接使用状态,再通过采购人集中供氧设备运送至各病区,中标人在指定位置放置3套医用液态氧气化式集中供氧设备(用于医用液态氧的灌装、存储、现场气化),此设备相关的管理、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等服务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在合同期间由中标人按需将医用液态氧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最终货款按照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自行支付)
付款方式:按实际采购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须提供经采购人验货签收的供货明细单等相关结算凭据并开具合格发票。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