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中职教材课本
1.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教材投标书目品种,须在湘教通〔2020〕333 号《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春季公共基础课教材用书目录》(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和湘教通〔2021〕222号《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之内,课程科目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历史、艺术、习近平读本等。
2.其他符合采购人中职学校专业教学需要的教材采购目录见附件(另册),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所列书目制作投标书目清单。教材采购目录为暂样单,2024-2025学年教材选用清单以当季实际使用教材为准。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学校要求供货的15个工作日内送达。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语文、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思想政治课教材按相关单位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其他教材按教材码洋×实际供货数量×中标折扣率结算。教材在验收、发放、补订、退订等工作完成后按照采购合同分别在2024年12月、2025年6月,按学期支付教材款。
质保:教材的质保期为一个学期(使用当学期),从到校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服务要求中标人免费提供。
售后:
1.中标人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满足采购人(学校)的需要,能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退书、换书等问题,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并保证服务时效。
2.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因人为损坏、自然磨损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除外),在接到使用学校的退、换通知后,要求中标人4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办理;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必须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合理说明情况。否则,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人的注册地非在采购人所在地的,应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委托当地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提供售后服务(中标后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售后服务合作协议和当地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本地企业的,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健全服务网点(设有服务网点的)。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品种科目进行验收,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如在验收、抽查过程中发现所送货物出现差错(品种混淆、数量不足等),或存在品质缺陷(缺页、倒装、破损等),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换,如发现质量规定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项目采购规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处理。
3.在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更换中标书目。因出版社储备数量不足而不能一次性完成供应时,中标人须报采购人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发到校;但若缺货品种数量超过中标书目总数量的5%,将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废除该中标人合同。
4.学校将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书目清单进行验收。中标人须确保到书手续规范,书单相符,清单上有注明书名、册数、单价及码洋合计。交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须填写验收单(需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成时,须提供到校清单、金额汇总表(需加盖中标人公司公章)及验收单,由采购人在验收后填写政府采购统一格式的总验收单,每学期验收一次。
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如投标折扣相同,优先选择具有以下编写国规公共课基础教材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的经销商授权证明(需提供经销商委托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出版社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且经销商授权证明数量多者为中标单位。以上条件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