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政府454号公文内容要求,提升政务保险合作力度,对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用的电梯乘梯人及特种设备(除电梯外)提供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从合同签订次日零时开始计算)。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保险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从合同签订次日零时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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