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及教室用具,满足正常的使用需求。
2、采购清单中“台式计算机(教师机)、学生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投标人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长沙航天学校(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原厂出厂配置,以出厂标签上的配置为准。不允许用其他配置的电脑进行改配。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六年。六年免费维保。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1、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航天学校(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为保障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现场演示所投标设备(序号2学生机)样机产品功能及参数;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产品功能实质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本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