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长沙县安沙镇油新河治理二期工程A部分,位于长沙县安沙镇法新河,包括主坝浆砌石挡墙固脚,联锁式生态砖护坡,草皮护坡,下河路步,排水涵等主要建设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合格标准要求。
保修要求:按现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工期:5个月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5个月
付款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3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 60%;剩余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成交承包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后按长沙县内财经制度进行支付。
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人一律不向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