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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口腔医院:零星维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12-05
一、功能及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220000.00元/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共计3660000元。投标报价为优惠率,维修项目实际结算价=经发包人审定金额*(1-投标优惠率)



二、相关标准

企业资质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备相应资质。

 



三、技术规格

服务标准及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承包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承包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承包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供应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图纸(如有)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3.供应商材料或设备(装置)应符合采购人需求,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施工

4.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采购人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供应商施工造成采购人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供应商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

5.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供应商负责。

6.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采购人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

8.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9.供应商无条件做好与采购人及新进场公司的交接工作。

10.承包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遵守政府部门及行业相关工艺和质量的标准和要求,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端正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工作、统一着装、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粉尘、噪音、震动。

3、中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中标人在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之前,如采购人认为该材料、设备非常重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材料与工程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书面报采购人审批,但采购人的同意并不免除中标人对工程材料与设备的责任承担,中标人仍应对内在质量负责。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未取得审批同意的品牌、规格及型号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应无条件清退出施工现场,已安装使用的,应无条件拆除,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4、货物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中标人报送货物的材料或工程设备,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中标人应报送采购人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并提交质量证明文件。

2)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中标人应先提供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货物及技术资料,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能批量采购。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经质量检测,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和“3C”认证,其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环保、消防及安全规范,其规格及技术参数的偏差并不影响产品的运行性能。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品,必须符合中国政府现行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

4)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经产品质量部门认定合格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产品;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采购人的要求一致。

5)中标人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材料和大小设备及设备配件,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正品价格的叁倍赔偿。

6)采购人在工程进行中有权检查所有已安装的材料和设备。如发现材料或工艺有问题,采购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替换任何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切返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责。

5、相关规范以国家公布的现行规范、设计图纸要求为准。原则上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维修技术要求,投标人提出维修工艺。

6、工程管理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否则作违约处理。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队伍人员的人生财产安全,发生一切财产纠纷及人生安全均与采购人无关。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采购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7、变更

1)施工中采购人确定需变更原方案、做法等,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通知。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价款的增加,由采购人承担,延误工期的相应顺延。  

2)施工中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已确定的方案、做法变更。因中标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采购人的直接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中标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方案、做法等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中标人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变更程序:必须按照采购人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办理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凡未经过审批程序的事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增加;导致工程造价减少的采购人有权调减。

5)、采购人发出的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最终变更费用由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服务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服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 GB 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2006其他及相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与规范。除非另有规定,日常维修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拟定方案后再进行维修。工程维修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此,如遇遗漏所需项目实施的工程规范,应征得采购人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原则上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维修技术要求,供应商提出维修工艺,经采购人批准后实施。

2、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2.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呈递月进度报表。

2.2 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2.3 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

2.4 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2.5 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中标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招标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服务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1 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4.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

    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

    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

4.3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4.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

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

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

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1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5)节能减排措施;

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

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

13)其他

6、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处理

6.1、指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6.3、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部,名单给甲方一份,必须保证项目部的电话24 小时畅通。

6.4、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书的要求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每次给子1000元的罚款,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g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g

是否邀请专家:□是  g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g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g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医院内部验收制度由采购科组织内部监督审计科、财务科、相关业务科室参加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g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标准实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实施。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乙方人员配备、持证人员的配备及设备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履约验收标准: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履约验收的约定,提供详细的验收清单,积极配合采购单位,提供与验收相关的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技术说明。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

2)甲方验收人员就本验收方案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院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跟踪监督,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两个季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7).验收费用支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对维修或改造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严格监督维修或改造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要求乙方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负责维修或改造项目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提供施工材料的临时存放场所。1.甲方应对维修或改造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严格监督维修或改造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要求乙方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负责提供临时电源、水源接入点。

5、工程完成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并核定工程量。

6、及时办理结算审核和费用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执行服务所在地市区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工程所在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明确具体措施。

2、乙方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服务,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

3、每批材料或设备(装置)进入施工服务现场时,乙方须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和核实,且施工用材料或设备(装置)要提供产品合格证。需乙方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如无发布价格,采购前需由乙方向甲方申报采购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及价格,由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价格审核确认。

4、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5、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甲方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

6、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特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施工完毕后,乙方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并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

8、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接受考核。

9、所有项目,原则上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服务。特殊或应急项目,确需第三方协作,乙方及时申请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实施,但必须以乙方的名义按程序办理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10、乙方指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11、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部,名单给甲方一份,必须保证项目部的电话24 小时畅通。

12、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每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7.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且施工人员依法具有相应资质,材料经甲方检查,若发现并检验证实以次充好或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已使用部分立即拆除重新施工、已进场的该项材料全部退货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对使用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偷工减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格部位并重新施工直至合格,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次。上述情况出现三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或质量问题,其损失由己方承担。上述情况出现三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中标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招标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甲方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维护需求申请,经现场勘察和技术分析确认后,甲方审批同意后,向承包方下达作业通知乙方按发甲方要求组织实施服务服务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相关部门和承包方共同验收,并核定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经审计后进行结算付款。按季度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按相关修缮工程定额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单一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预算额的50%,医院初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75%,按相关文件规定作出最终审定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5%,待一年过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按照施工当期适用的《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相关《消耗量标准》及长沙市造价部门发布的施工服务期的材料价格按实办理结算,如遇政策变动按照文件进行调整。

2材料价差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调价或建设方签证进行调整。

3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署的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为准。

4人工工资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人工工资标准执行。

5不便按定额计价的零星工程或其他工程,可按协商方法进行计价或按计时工计价,按协商方法进行计价的项目,乙方按双方协商内容填写工程经济签证单。

6)在合同服务期内实施的所有项目均依据该优惠率按实结算。维修项目实际结算价=经发包人审定金额*(1-投标优惠率),按实结算。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及项目的特点,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在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税费、保险费、节假日加班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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