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日常检查
对全市采矿许可有效期内矿山开展安全检查,配合对过期采矿权 开展抽查检查。主要工作内容:
1.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和隐患排查:按每季度检查要求,利用航拍等手段对生产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排查安全的隐患并负责整改后的验收;
2.绿色矿山实地检查:对入库绿色矿山开展核查,并配合省厅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及时进行移交;
3.矿山季度航拍监管与调查:对全市持证矿山开展季度航拍或测绘抽查工作,调查持证矿山界桩情况,杜绝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4.配合处理和完成上级交办的涉矿整改问题。
(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抽查全市新编制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和储量年报,对疑问矿山编制储量动态监测报告。
(三)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1.市本级挂牌出让采矿权申请范围实地核查;
2.已设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实地核查。
(四)矿业权信息公示实地核查
1.结合工作实际,按比例开展市本级发证矿业权勘查开采公示实地核查;
2.协助省厅开展本辖区内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五)矿山储量年度更新、储量数据库填报及维护
1.对全市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进行摸底,完成年度更新;
2.对长沙市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进行年度维护和数据更新。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电子数据采集和“一张图”系统建设
按“一矿一档”要求,开展矿山开发利用电子数据采集,并建立矿山开发利用“一张图”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
(七)其它矿政管理技术服务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成采矿权出让前期成本和技术报告的审查工作,并协助其完成其他矿政管理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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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成果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纸质装订成果 2 套。
1、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本次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两年,资金分年度支付。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需要采购技术单位开展长沙市 2025-2026 年度矿政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周期为两年。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1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年度合同金额的50%,分两年结算,每年结算两次,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