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开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2023、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
2、为配合主体评级提供财务、金融债券等相关咨询服务;
3、为配合融资提供财务、金融债券等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服务时间与地点:
2.1服务时间:审计报告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出具,月度、季度、半年度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1、按要求对会计报表等业务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果需满足采购人评级需要,并经采购人委托的债券承销商审核认可;
3、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关财务、金融等专业咨询服务;
4、出具的审计报告能被国家发改委、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协会认可。
5、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
6、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6小时内必须赶到采购人处开展工作。
公司资质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明;
2、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采取司法、暂停执业等措施,须提供盖章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丰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熟悉相关政策和实务。
4、项目团队配置应不少于5人,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审计项目经验的专业人员。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详见采购需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开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1.2付款方式:审计报告出具且经采购人认可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1.3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