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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长沙县段)用地报批(含先行用地)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9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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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期限、地点:

1.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2、付款方式:

取得先行用地批复后付至合同金额的20%,取得永久用地批复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待结算报告出具后付至结算金额的70%,出具结算报告满一年后付清剩余款项。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

3、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4、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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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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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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