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夏铎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子方案规模预计为11.00公顷。
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子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设计与预算、竣工测量、验收正射影像航拍、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外业举证及报备入库等六个技术环节,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和完成远程报卷系统在线报备。
表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子方案技术服务工作内容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设计与预算 | 项 | 1 |
| 2 | 竣工测量 | 项 | 1 |
| 3 | 验收正射影像航拍 | 项 | 1 |
| 4 |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项 | 1 |
| 5 | 竣工验收资料编制 | 项 | 1 |
| 6 | 外业举证及报备入库 | 项 | 1 |
交付时间:4个月完成所有技术成果。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工作成果:
(1)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设计与预算成果(含文本、图件、申报矢量数据);
(2)竣工测量勘测定界成果;
(3)验收正射影像航拍成果(竣工四合一图);
(4)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
(5)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含竣工验收资料汇编成果、验收矢量数据);
(6)外业举证及报备入库系统填报等。
2、成果规格与数量:
(1)成果提交纸质资料1套,电子文件1份;
(2)系统填报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
按照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一)成果交付时间
4个月完成所有技术成果。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第一次:完成增减挂钩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次:完成县级指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三次:完成指标验收入库后,办结增减挂钩子方案服务费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结算金额。
3、结算方式: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子方案入库指标低于11公顷,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根据(湘土学发〔2025〕2号文件标准的5.5折计取进行结算。
2.结算总额不超合同额且均参照乙方中标金额优惠率同比优惠执行。
4、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包含所产生的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