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北斗卫星定位轨迹数据是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的基础,为确保车辆北斗卫星定位设备正常运转和运输轨迹数据及时准确接入平台,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在线监管,需采购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计36个月。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1、车辆卫星定位通讯服务
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通信部门联系,依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实际作业场景、行驶区域、数据传输频率等情况,深入分析并定制相匹配的流量卡套餐,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定位信息能够及时、精准、安全、完整地传送至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避免因流量不足、信号不佳等问题导致数据传输中断或延迟。同时,根据车辆作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流量卡配置,保障通讯服务的高效性。
2、卫星定位系统运维服务
2.1、日常排查维护。每日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在线情况进行排查和统计,及时对卫星定位不在线的车辆进行维护上线。
2.2、停用车辆现场核实。每日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公司上报的停用车辆进行核实,通过实地查看、与车辆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确定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离线的真实性。若发现车辆存在虚假上报停用情况或卫星定位装置异常离线等问题,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协助进行后续处理。
2.3、违规行为排查取证。每日对疑似存在私拆、破坏卫星定位装置、虚跑趟次等违规行为的车辆进行排查、研判、分析和统计。通过对车辆定位数据的异常波动、轨迹中断等情况进行研判,筛选出可疑车辆名单。对于可疑车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取证,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完整性、连接状态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违规证据。将排查结果和证据整理成详细报告,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后续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定期检查服务。每季度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卫星定位装置的功能完整性、定位精度、数据传输准确性、设备外观及安装牢固性等方面。使用专业检测设备对定位精度进行校准,确保定位误差在规定范围内。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进行详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建立车辆检查档案,便于后续查询和跟踪管理。
3、数据效能保障服务
3.1、定位数据实时传输与监测校验。采用行业管理部门数据传输相关规定,将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定位设备相关数据实时传输至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建立 7×24 小时数据监测机制,1小时响应机制,运用自动校验算法、人工抽检等方式,对数据的准确性、传输及时性及完整性进行核查。每日对校验发现的数据错误或缺失情况进行记录,形成数据质量报告,报送至管理部门。
3.2、车辆在线情况统计与管理。每日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时在线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生成包含车辆总数、在线车辆数、离线车辆数等信息的日报表。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各运输企业推送并核实车辆离线原因。建立离线车辆原因台账,对频繁离线、异常离线等车辆,形成专项统计报告,报送至管理部门。
3.3、数据实时推送与运营掌握。每日将车辆实时在线情况、运输趟次等相关情况向管理部门推送,便于管理部门动态掌握车辆运营情况,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4、数据统计分析与报告编制。制定科学、严谨的数据统计分析流程,运用专业数据分析工具,分类别分情况统计分析车辆在线情况、轨迹情况,形成详细的分析报告,包含数据统计图表、趋势分析、问题总结及改进建议等内容,为建筑垃圾车辆管理提供全面、深入的数据支持与决策依据。
4、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从事本项目工作,确保项目实施队伍的稳定、高效运行。
4.1、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
4.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4.3、工作经验:至少2年以上的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北斗定位终端安装、维护业务。
4.4、技能要求:取得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或相应机构核发的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中标后原件备查】,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4.5、年龄要求:35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能适应晚班工作。
★5、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相关数据传送至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满足采购人对数据的要求。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结果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服务时间:预计从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计36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考核办法(试行办法,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保障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质量,提升建筑垃圾作业车辆监管效能,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单位。
2、考核原则:
2.1、全面客观公正,日常工作与技术考核相结合
2.2、严格履行合同,事项与事实为依据
2.3、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款项支付挂钩
3、考核小组:
3.1、在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党总支领导下,成立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各部门为成员单位。中心科技信息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4、考核方式:
4.1、采取百分制,共六项考核内容。
4.2、按月进行评定,每月由中心科技信息部汇总各部门意见,根据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3、按季进行考核,由中心党总支召开党总支会议确定最终考核成绩。
5、考核内容:
5.1、日常管理情况(5分)。长沙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驻点工作人员应加强日常管理,若发现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环境卫生状况查、着装不规范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2、日报、月报报送情况(10分)。每日统计车辆在线、异常离线、无效数据和巡检等情况,并于次日9:30前向中心报送;每月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并于次月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前报中心相关部门。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报送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5.3、车辆卫星定位排查情况(40分)。甲方发现车辆作业时段卫星定位不在线,而服务单位未及时发现的,每车次扣2分;甲方发现私拆破坏定位设备、使用屏蔽装置、虚跑趟次等违规情况,而服务单位未及时发现的,每次扣3分。
5.4、平台车辆轨迹精准情况(25分)。平台轨迹出现断点、漂移等轨迹不完整、不精准现象的,每车次每天扣0.3分。每日对平台运输趟次相关轨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和报送,未及时排查或报送的,每车次每天扣0.5分。
5.5、日常检查情况(10分)。每月对上月卫星定位异常、违规车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半年完成一次线下普查;未及时排查的,每次扣1分。
5.6、满意度评价(10分)。区、县(市)管理部门及行业部对卫星定位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每存在一个不满意扣1分。
6、其他事项:
6.1、加分事项:
6.1.1、在市城管局或市级以上领导工作检查中获得表扬、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的,当月考核加1-5分。
6.1.2、配合渣土事务中心出色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当月考核加1-3分。
6.1.3、服务单位创新或引用新技术提升工作水平的,当月考核加1-5分。
6.2、重要事项:
6.2.1、一经发现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有索拿卡要、接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规操作北斗卫星定位设备、篡改北斗定位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6.2.2、因服务单位工作失误导致渣土车辆北斗定位数据无法使用,且未在2小时内解决的,当月考核扣2-5分。
6.2.3、在市局或市级以上领导工作检查中提出批评,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当月考核扣2-5分。
6.2.4、未按要求完成中心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当月考核扣1-3分。
6.2.5、月度考核中需整改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重复出现的,次月考核中该问题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运用:
7.1、对月度分值在95分以上(含95分),支付100%款项,95-90分(含90分),每低一分扣月度款的1%,90-85分(含85分),每低一分扣月度款的2%,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月度款的30%;本项目合同一共36个月,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连续两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1、本项目验收按照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三次验收,一年一次。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中标人需进行严格内部管理,保证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服务态度。
4、本项目不统一安排投标前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一、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总服务期为三年。按照每季度结算一次,即一年结算4次,共计三年完成结算,结算金额按车辆实际数量结算。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出具相关票据给采购人。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确定支付费用的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用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付款流程以采购人财务要求为准)。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合同一共36个月,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连续两次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月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2、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调整本合同。
3、人员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人员应与实际上岗人员一致,没有经过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4、保密要求:中标人应对实施本项目而从招标人获得的所有非公开信息等商业秘密履行严格保密义务。具体保密条款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5、考核要求: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对平台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服务项目的考核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6、安全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