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服务商服务即将到期,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一家专业服务商为采购人职工、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提供就餐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两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年
实施地点:长沙县第三医院(长沙县脑科医院、长沙县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长沙县精神卫生福利院)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