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岳麓院区位于岳麓区麓山路70号,滨水新城院区位于望城区金星北路200号,多院区运行至今已近3年,业务量不断增加,现有存储(品牌包含IBM、华为等)使用量日渐增加,存储空间已不足半年使用,故采购2套存储,保障PACS等业务数据存储。
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货物清单
1、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型号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存储 | 每套配置2台存储、2台存储光纤交换机。 存储1:配置≥16块7.68TB SAS SSD 固态硬盘,和≥32块20T SAS HDD硬盘,承载新城院区PACS离线影像数据。 光纤交换机1:24端口32Gbps存储光纤交换机,激活≥16个端口,配置≥16个32 Gbps模块,配置≥16根FC线缆。 存储2:配置≥15块1.92TB SAS SSD固态硬盘,和≥12块16TB SAS HDD硬盘,承载岳麓院区虚拟化及PACS影像数据。 光纤交换机2:24端口32Gbps存储光纤交换机,激活≥16个端口,配置≥16个16Gbps模块,配置≥16根FC线缆。 ★设备提供原厂安装交付服务,提供3年原厂售后服务(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原厂安装交付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提供3年系统集成和数据迁移服务。 | 2 | 套 | 1,500,000.00 | 3,000,000.00 |
2、采购货物技术参数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存储 | (1)国产品牌自研存储设备,非OEM产品; | 套 | 2 |
| (2)存储1: 2、控制器接口:本次共配置≥24个I/O接口槽,≥8个32Gb 主机接口(满配多模模块),≥4个10Gbps 万兆光口(满配多模模块)和≥4个千兆电口; 3、掉电保护:支持缓存掉电保护,并配置电池保护模组,保证掉电时Cache数据可安全写入SSD永久保存,确保掉电后业务快速恢复; 4、功能授权:配置双活、自动分层、自动精简、存储克隆、存储快照、卷备份、卷镜像功能,要求所配置功能均为无容量许可功能; 5、软件功能:配置存储双活功能,实现一个站点发生故障后,另一个站点可自动快速拉起业务,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故障恢复后,自动恢复双活关系;控制器的更换不能造成业务中断。 ▲6、提供不低于99.9999%的可靠性保证;支持存储异构虚拟化功能,并可与同厂商不同型号存储进行关联(提供官网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扩展性:双控最大支持≥4800块硬盘; 8、支持 AIX、HP-UX、Solaris、Windows、Linux、VMware,CAS,Citrix,Hyper-V 等常用操作系统和虚拟化平台。 | |||
| (3)光纤交换机1:配备24端口32Gbps存储光纤交换机,激活≥16个端口,配置≥16个32 Gbps模块,配置≥16根 FC线缆。 | |||
| (4)存储2:为方便统一管理和维护,和存储1同品牌。 ★1、基本配置:本次配置≥15块1.92TB SAS SSD固态硬盘,和≥12块16TB SAS HDD硬盘;支持SSD、SAS、NL_SAS硬盘,支持传统RAID0/1/5/6/10/50/60和分布式RAID5/6技术;采用多控制器架构,配置≥2个控制器,可扩展至≥16控,每个控制器≥1颗处理器(每颗处理器≥10核);控制器缓存:配置≥512GB高速缓存(非SSD、非高速Flash充当缓存或者非PC服务器内存); 2、控制器接口:本次共配置≥6个I/O接口槽,≥8个16Gb主机接口(满配多模模块),≥4个10Gbps 万兆光口(满配多模模块)和≥8个千兆电口; 3、掉电保护:支持缓存掉电保护,并配置电池保护模组,保证掉电时Cache数据可安全写入SSD永久保存,确保掉电后业务快速恢复; 4、功能授权:配置双活、自动分层、自动精简、存储克隆、存储快照、卷备份、卷镜像功能,要求所配置功能均为无容量许可功能; 5、软件功能:配置存储智能双活功能,提供Active-Active模式双活架构,实现一个站点发生故障后,另一个站点可自动快速拉起业务,业务不中断;故障恢复后,自动恢复双活关系;控制器的更换不能造成业务中断。 ▲6、提供不低于99.9999%的可靠性保证;支持存储异构虚拟化功能,并可与同厂商不同型号存储进行关联(提供官网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扩展性:双控最大支持≥1600块硬盘; 8、支持 AIX、HP-UX、Solaris、Windows、Linux、VMware,CAS,Citrix,Hyper-V 等常用操作系统和虚拟化平台。 | |||
| (5)光纤交换机2:配备24端口32Gbps存储光纤交换机,激活≥16个端口,配置≥16个16Gbps模块,配置≥16根FC线缆。 | |||
| 提供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协同管理本次所采购设备:(a)配置图形界面管理软件,支持多种语言(至少包括简体中文和英文),支持多台设备集中管理,支持存储资源管理分析和资源使用历史记录分析,支持性能管理等功能,支持WEB管理,支持CLI管理,支持多种事件通知功能。(b)配置SSD磁盘寿命监控,可以查看SSD健康状态、剩余寿命、预测时间、驱动器标识、产品标识。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到货验收,6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长沙市第四医院(岳麓院区)。
三、技术要求
本项目将对两个院区的存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涉及到现有的关键IT业务系统(HIS数据库、虚拟化资源池、PACS系统等)的融合,包含现有IT系统的升级或更新、核心数据迁移、新设备的上线和迁移、原有设备的扩容、数据中心的设备整合,本项目属于整体包干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所有的产品、实施方案、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的合格交付,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软件、线材、管材、辅材、人工、机械、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联调费用、双活调试、第三方业务系统及数据迁移所需费用、售后服务、税金等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除报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则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要求的项目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函。
1、技术方案:具体包括设计方案(涵盖所有投标产品要求以及双院区部署方案)、设备安装、系统集成、数据迁移、项目管理、文档交付、技术培训等。
2、设备安装服务承诺:承诺如中标必须保证投标货物全新,存储安装须为原厂安装,交付存储系统安装及配置服务;提供不少于2名原厂现场工程师、1名原厂二线支持专家组成的安装调试团队名单。维保期间,如遇设备故障,需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代用配件或设备。
3、系统集成和数据迁移服务承诺:(1)承诺如中标则负责对本期所有的设备进行集成及安装服务,直至系统顺利运行。如果由于误操作或者技术疏漏,造成了现有相关关键IT系统意外停机或者其他重大故障并且形成了明显损失,采购人保留要求投标人进行赔偿。(2)承诺完成存储系统相关的必要的数据迁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系统、操作系统安装、补丁、迁移、备份等);需要承诺计划停机时间不超过4小时。承诺在施工过程不对目前的信息系统造成信息安全事故,如果造成了信息安全事故,采购人保留要求投标人进行赔偿。(3)没有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系统集成和数据迁移服务技术团队的成员。
4、人员团队承诺:投标人需建立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名,技术工程师不少于9人,具备完善的项目团队规范管理和人员稳定措施。团队成员: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虚拟化认证工程师1名;容灾备份认证工程师1名;信息系统安全工程师1名;网络认证工程师1名;数据库认证工程师2名;操作系统认证工程师1名;存储工程师1名;以上工程师均不得重复计算。
四、维保期及售后要求
1、本项目维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提供3年原厂售后服务(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原厂保修和升级服务,提供3年系统集成和数据迁移服务。
2、售后要求
2.1、维修响应:投标人应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从投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2小时,从投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于2小时。否则用户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同时追究投标人合同总额10%的违约责任。
2.2、投标人必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售后技术支持(包含安装服务、故障申报、设备报修、软件升级等),提供多种服务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网络协助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2.3、投标人应每月进行现场存储系统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以及根据检查报告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技术建议。投标人应定期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回访,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
2.4、投标人需建立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1)货到验收后须专人牵头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变更售后负责人,采购人将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2)如果技术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技术人员,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3)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解决。(4)中标方应该为技术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并且中标方必须声明,对于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
五、交货及验收标准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到货验收,6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长沙市第四医院(岳麓院区)。
验收标准:设备到货后,按附件1《信息类大型设备到货验收表》规范组织到货验收;设备调试及运行情况等均应达到招合同要求,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附件2《信息类大型设备履约验收表》组织验收,验收1年期满后,中标人提出1年售后服务验收,按附件3《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组织维保验收,验收3年期满后,中标人提出3年售后服务验收,按附件3《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组织维保验收。
六、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保证采购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将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将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若侵权成立,将由投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招标人及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验收标准:设备到货后,按附件1《信息类大型设备到货验收表》规范组织到货验收;设备调试及运行情况等均应达到招合同要求,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附件2《信息类大型设备履约验收表》组织验收,验收1年期满后,中标人提出1年售后服务验收,按附件3《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组织维保验收,验收3年期满后,中标人提出3年售后服务验收,按附件3《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组织维保验收。
附件1:信息类大型设备到货验收表
| 信息类大型设备到货验收表 | |||||||
| 项目名称 |
| 合同日期 |
| ||||
| 设备名称 |
| 数量 |
| 单价 |
| 总价(元) |
|
| 型号规格 |
| 出厂编号 |
| 生产日期 |
| 使用年限 |
|
| 生产厂家 |
| 投标人 |
| 联系人 |
| ||
| 到货日期 |
| 开箱日期 |
| 验收地点 |
| ||
| 外包装情况 |
| ||||||
| 整机外观质量 |
| ||||||
| 配件 |
| ||||||
| 技术文件 |
| ||||||
| 采购办公室 | 验收项目:1.设备品牌信息、价格与投标文件、合同是否一致;2.投标人资料(“三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有效 | ||||||
| 信息数据部 | 验收项目:1.包装、外观质量、随机配件、技术文档是否完好齐全;2.设备品牌、配置与合同是否一致;3.是否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的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 ||||||
| 到货验收结论 | 以上设备经我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到货验收,意见如下:设备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技术文件正确,资料齐全。 | ||||||
附件2:信息类大型设备履约验收表
| 信息类大型设备履约验收表 | |||||||
| 项目名称 |
| 合同日期 |
| ||||
| 设备名称 |
| 数量 |
| 单价 |
| 总价(元) |
|
| 型号规格 |
| 出厂编号 |
| 生产日期 |
| 使用年限 |
|
| 生产厂家 |
| 投标人 |
| 联系人 |
| ||
| 调试完成日期 |
| 申请验收日期 |
| 验收地点 |
| ||
| 设备安装情况 | 是否为原厂安装:□是 □否 | ||||||
| 系统集成和数据迁移服务情况 | 数据迁移情况:□已完成,且停机时间未超过4小时;□已完成,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未完成。 | ||||||
| 设备运行情况 | 产品性能:□达标 □不达标 | ||||||
| 技术文件 | 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是 □否 | ||||||
| 采购办公室 | 验收项目:1.运行设备与采购文件、合同描述是否一致 | ||||||
| 信息数据部 | 验收项目:1.设备安装调试是否达到合同要求;2.设备性能是否与合同一致;3.系统集成与数据迁移服务是否按合同履约。 | ||||||
| 履约验收结论 | 以上设备经我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约,性能达标,运行稳定,数据顺利迁移。 | ||||||
附件3: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
| 信息类大型设备维保验收表 | |||||||
| 项目名称 |
| 合同日期 |
| ||||
| 设备名称 |
| 数量 |
| 单价 |
| 总价(元) |
|
| 型号规格 |
| 出厂编号 |
| 生产日期 |
| 使用年限 |
|
| 生产厂家 |
| 投标人 |
| 联系人 |
| ||
| 维保到期日期 |
| 申请维保验收日期 |
| 验收地点 |
| ||
| 设备运行情况 | 运行是否稳定:□是 □否 | ||||||
| 售后人员情况 | 是否有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是 □否 (提供售后人员清单及工作记录) | ||||||
| 售后服务质量 | 是否按合同要求及时响应:□是 □否 若否,可详细列明具体未及时响应事件 | ||||||
| 信息数据部 | 验收项目:1.售后人员是否配备到位;2.售后响应是否及时;3.定期巡检及主动服务是否合格。 | ||||||
| 维保验收结论 | 以上设备经我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售后服务,服务达标。 | ||||||
六、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保证采购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将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将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若侵权成立,将由投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招标人及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完成到货验收,签订到货签收单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2)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签订验收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
(3)签订验收报告之日1年后支付合同金额5%的款项。
(4)签订验收报告之日3年后支付合同金额5%的款项。
八、违约责任
如投标人有违背本合同中的条款,影响合同目的,采购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如在该通知发出15天内投标人没有进行改正,则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要求投标人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投标人若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完成交付,采购人可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投标人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要求赔偿采购人所有直接损失,主张投标人退还已付款,投标人承担不低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上述两种情形下,采购人以书面通知方式阐述违约事项并告知解除合同即双方合同终止。
维保期内,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维保义务,如因投标人维护维保配合不到位,导致采购人故障未及时有效解决,引起采购人使用科室强烈投诉,采购人函告投标人,投标人未按函件要求处理落实的,采购人可追究投标人责任,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直接损失。
中标方不能因技术原因导致招标人安全防线被突破或被上级部门通报安全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投标人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如果投标人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4)如果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