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毓秀楼维修改造,面积约900m2,项目投资估算约100万元。
二、相关标准: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好,逾期未处理好,甲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扣除。3.质保期: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内容及期限。
三、技术规格:
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安全等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维修改造,交付甲方使用。2.实施地点: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中心医院。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图纸、工程量清单
六、验收标准:
1、成交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2、项目验收,本项目完工后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院外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3、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本项目须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