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6年-202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6年-202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车辆租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通勤车、临时性用车、学生见习实习等活动用车。

 



二、相关标准

要求符合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等标准。



三、技术规格

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服务价格表

服务项目

车型

价格

备注

半日租代驾
4小时

商务型轿车

350元

1.此收费标准仅限长沙市六区范围及星沙区域内租车使用,用车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2.日租模式为4小时起租,租用费用按时间计算,不限公里数,超出4小时的按8小时计算,超出8小时每4小时加收一次租金。
3.超出长沙市六区范围及星沙区域的,另行议价。

7座商务车

450元

中型客车

600元

大型客车

800元

高级客车

800元

日租代驾
8小时

商务型轿车

600元

7座商务车

800元

中型客车

1000元

大型客车

1400元

高级客车

1400元

日租自驾
24小时

新能源轿车

200元

出租方承担车辆折旧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年检费、税费。用车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燃油费(电费)、路桥费(含高速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

月租自驾

商务型轿车

4300元/月
(51600元/
)

租用车辆不限里程,出租方承担车辆折旧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年检费、税费。用车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燃油费、路桥费(含高速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由客户承担,如需出租方垫付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需加收税金的,加收税金比例以税法规定为标准。

月租代驾

商务型轿车

16800元/月

租用车辆不限里程,每月工作时间限26日,用车过程中产生燃油费、人工费由出租方承担;产生的路桥费(含高速费)、停车费等费用由客户承担,如需出租方垫付路桥费和停车费,需加收税金的,加收税金比例以税法规定为标准。

说明

1.月租自驾和月租代驾模式车辆租金由租车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代驾租赁连续多日订单,驾驶员需要陪同在异地过夜的情况下,客户需安排驾驶员食宿。
3.商务型轿车车型为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日产天籁、大众帕萨特等,7座商务车为别克GL8等,中型客车为8-19座车型,大型客车为20-50座车型,高级客车为丰田考斯特、高端宇通T7等。
4.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租赁价格,依据座位数、车型等因素在指导价格以内议价。

补充路线价格表:

1

星卫佳园至学院

50座及以上车按1200元/台/趟(往返)计算

2

四方坪至学院

50座及以上车按1200元/台/趟(往返)计算

3

东塘东至学院

50座及以上车按1300元/台/趟(往返)计算

4

梅溪湖西、象鼻窝4号地铁口至学院

50座及以上车按700元/台/趟(只接或只送);往返按1200元/天/台计算

5

学院南门至公寓

承载人数78人以上公交车按1100元包车/天计算,承载人数58人以上公交车按900元包车/天计算。

6

学院至宁乡市人民医院、宁乡市中医院、夏铎铺卫生院

5座A级小车只送诊140元、往返220元计算

备注:超出上述区域的由采购人和租赁公司在上述单价的基础上再议价协商确定,采购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租赁服务时间:2026年至2028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线路



五、服务标准

一、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考试合格,取得相从业资格证;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近3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服从采购人安排。

2、提供服务的驾驶员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熟悉长沙市及周边道路及路况或能熟练的使用导航软件。

3、所有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须与投标人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4、投标人应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等相关培训,并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安全、文明营运文件

二、车辆要求

1、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生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五年以内

2、投标人能提供采购需求中所有车型;

3、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应具有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

三、服务要求

1、在提供车辆租赁时,做到安全行驶、准点到达、服务优良、遵纪守法。

2、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的车辆应办理相关手续,具备合法运营条件,车容美观保养到位,年检合格。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如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备存。

3、为便于采购单位人员乘车,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应在所租车辆前挡玻璃上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4、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需求及制定的用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定车定人、专项服务的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达到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

5、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等。

6、投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用车需要。

7、投标人接到用车需求后,应按预约用车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车辆标准及车辆交付时间提供车辆,交付车辆前应做好车辆性能检查,保障交付车辆的安全驾驶性能,并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并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

8、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诉同一车辆两次的,投标人应更换车辆。投标人拟派的驾驶员应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采购单位人员争吵、打架,如发生上述情况且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采购单位人员投诉两次或三位人员同时投诉的投标人应更换驾驶员,如被投诉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采购人不认可的驾驶员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5000元以内的车费作为违约金以及与投标人解除合同。

9、投标人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采购单位人员正常用车。

10、投标人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任何连带责任。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采购单位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和采购单位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不承担责任。

11、投标人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采购单位人员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有权制止。

12、投标人应加强投诉处理,在接到采购人有关车辆调度、服务质量等的投诉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诉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采购人投诉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

13、投标人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校区内应服从采购人指挥,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责任主体: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3、验收时间: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中标人。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次验收方式验收。

5、验收程序: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执行

6、验收内容: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租赁车辆型号、车况是否按符合要求,日常服务质量等。

7、验收合格标准: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租车考核细则

8、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结合月度考核情况据实按季结算,以《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服务价格表》及《补充路线价格表》为依据,按实际发生的租车及路线情况*中标人报价折扣率+月度考核进行结算(月考核<90分,每扣除1分则扣除租车费用2000元,月考核≥90分为合格不扣款)

3、本项目按统一折扣率进行报价(指租车费用的综合折扣率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为90%半日租代驾4小时商务型轿车350元为例,则结算金额为350x90%=315实行单价全包干,该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加班费、就餐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保养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等待费、车辆放空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相关开支;违章、交通肇事或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或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项目结算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