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设计单位的工作建议,需对建筑内部开展专项清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清理遮挡屋顶结构的轻质吊顶、清理隐藏结构墙柱的轻龙骨石膏装修墙、清理遮挡木屋架的二次装修、清理槽朽的阁楼板等会影响对主体结构进行探明的装修性构件,对于有历史特征与风貌价值的隔墙、天花及门窗构件等则应予以保留,并清理内部的垃圾,以满足检测单位工作人员与测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的基本需求,保障后续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服务要求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随时检查、修改不利安全的因素,必须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需保护的管线在施工中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中标人施工所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在应付中标人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且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2、中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质保期内如采购人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维修完成。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采购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由中标人双倍承担,采购人可在质保金或后续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且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实际维修费以采购人与第三方结算金额为准,由中标人按照双倍标准承担。
3、本工程工期【 60 】日历天。
如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进场日为工期起算日,并按照总工期不变的原则确定项目完工日期。
交付时间:本工程工期【 60 】日历天
交付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西文庙坪片区
进度、安全及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周密、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指派具备对应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操作实施本次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安全有序进行。
2.环境、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编制对应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措施: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确保项目能够完成竣工验收。
(2)供应商对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必须进行知识学习及业务培训。成交供应商须为施工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周边房屋和他人的财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停水、断电、设施施工现场警示牌、警戒线、围挡等防护措施。如白天施工作业未完成,成交供应商晚上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灯,并指派专人看守。
3.进度要求:按照约定的工期要求,编制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保证项目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
(1)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2)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4.资源配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人员配备计划,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等,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