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节日慰问服务
二、采购预算:518700.00元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服务要求:
1、发放的提货券应考虑到老年人以及地域问题,使用人无需下载软件或小程序等,即可直接在成交人所属各门店提取物资。(提货券不限制指定一家门店使用)
2、选定1至2个法定节日组织军休职工召开慰问座谈会,并按实际人数现场发放提货券。
3、发放的提货券有效期不少于3年。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成交人销售门店。
3、服务时间:采购人于每个节日前10日内统计数量交给成交人,成交人需提前5日将活动策划执行方案和提货券送至采购人。逾期1日未送达须向采购人支付总提货券券金额的5%的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
1、本次采购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节日慰问项目主要以活动策划执行加提货劵的形式进行慰问,主要活动方式包括座谈会、活动配套物料等,物资提货劵(全年7个法定节日,每个节日每人一张提货劵),每张提货券面值300元人民币,用于包括有米、面、油等食品及副食品和日常生活必须用品等(主要考虑传统习惯物品及粮油食品),不得采购烟酒、化妆品等高档奢侈品。
2、采购人于每个节日前10日内统计数量交给成交人,成交人需提前5日将活动策划执行方案和提货券送至采购人。逾期1日未送达须向采购人支付总提货券券金额的5%的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式:根据各个节日实际提供数量分次结算,每次需在送货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交给采购人。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