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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街道城管整治行动机械劳务、堆物清理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3-18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街道城管整治行动机械劳务、堆物清理

2、项目预算:150万元(按下浮率报价)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辖区内违规、违建整治行动(违规流动摊贩早夜市,违规招牌,违章建筑)及市容秩序管理维护(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市容市貌管理);二是公共区域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专项清运



二、相关标准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1.1辖区内违规、违建整治行动及市容秩序管理维护拆除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招牌户外广告招牌亮化整治、早夜市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市容市貌管理、清堆清除整治等。

1.2公共区域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专项清运本街道范围内社区包含了东屯渡社区、扬帆社区、芙蓉社区、嘉雨社区、金科社区、白沙湾社区共6个社区,对上述社区公共区域内的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1.3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估数量

小计(元)

1

普工

/工日

270

3000

810000

2

技术工(水电氧割)

/工日

320

260

83200

3

技术工(高空)

/工日

380

50

19000

4

5吨货车

/台班

540

8

4320

5

8吨货车

/台班

720

5

3600

6

搬家货车

/台次

350

5

1750

7

平板拖车/清障车

/台次

598

5

2990

8

氧割

/台班

258

60

15480

9

电镐

/台班

300

4

1200

10

油锯

/台班

150

4

600

11

液压剪

/台班

100

10

1000

12

工具车

/台班

390

300

117000

13

割草机

/台班

165

5

825

14

柴油风炮机

/台班

720

9

6480

15

手工风炮机

/台班

200

8

1600

16

电焊机

/台班

300

10

3000

17

13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1604

10

16040

18

14-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2519

3

7557

19

14-30吨炮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3019

2

6038

20

30吨高炮剪(含进出场费)

/台班

12800

1

12800

21

环卫车

/台次

400

600

240000

22

卸区费用

/m3

20

800

16000

23

铲车(3吨)

/台班

933

25

23325

24

铲车(5吨)

/台班

1366

10

13660

25

铲车(大8吨)

/台班

1975

5

9875

26

叉车

/台班

818

10

8180

27

吊车(25吨)

/台班

1987

10

19870

28

吊车(35吨)

/台班

2401

5

12005

29

吊车(50吨)

/台班

3327

5

16635

30

随车吊(6吨)

/台班

990

7

6930

31

随车吊(10吨)

/台班

1200

2

2400

32

高空作业车(30m以内)

/台班

1400

6

8400

33

升降机(9m以内)

/台班

360

15

5400

34

小编织袋(700mm×500mm)

/只

0.6

600

360

35

大编织袋(1200mm×700mm)

/只

1.2

400

480

36

水马围挡

/天/m2

1

400

400

37

脚手架

/天/m2

4

400

1600

总计

 

 

1500000

 

备注:(1)项目实施中,以上清单中未列入的单项参照《长沙建设造价》、《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材料价格手册》同期发布的信息价为准。在此基础上仍有未列入的单项由采购人通过对市场行情进行询价后对清单进行增补。

2)工作时间段划分:白班(7:30-12:00,13:30-17:00);晚班1(18:00-24:00)、晚班2(00:00-6:00),加班超过两个小时,按半个工日或台班计算。

3)晚班时间段的人工和机械单价同白班单价。

4)以上设备台班单价均为包含机手工资、油料、日常保养及维修费用的含税价格。

5)所需辅材费用包干,不另行收费(含所有现场施工所需材料);机械必须能正常运行,不影响项目进度。

6)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变更。结算单价=预算单价*(1-下浮率)。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签认过的实际提供劳务服务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数量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地点

1.1 服务期限:一年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1辖区内违规、违建整治行动及市容秩序管理维护服务要求

1)拆违等施工现场须安排有资质的安全员或施工员进行监督管理。

2)成交供应商应责任到人,明确负责人,建立档案,每月出具拆违服务记录。

3)因服务内容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在选择员工时应对其身体健康、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要求,并且选择纪律性强,保密意识强,能够认真且服从安排的人员。

 

1.2 公共区域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专项清运服务要求

1)负责拆违后的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的外运及倾倒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违法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责任到人,明确负责人,建立档案,每月出具清运记录。

3)成交供应商清运垃圾须使用符合环卫部门要求的环卫车,在实施中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运输途中的卫生环保违规、城管交通运政部门扣车等),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如有损坏采购人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成交供应商需照价赔偿。

5)垃圾清运中的车辆与装卸工具等由成交供应商自备,手续办理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成交供应商确认自带的垃圾清运车辆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运输车辆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上路标准,参与运输的车辆运行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参与运输工作的驾驶员及其他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运输过程中尽到安全义务。

 

2.其他要求

(1)如有任务,采购人一般提前12-24小时通知。如遇紧急情况,采购人将仅提前1至2个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准时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人员及设备如超时1小时及以上到达,采购人有权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一年内如出现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因服务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听从安排,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和晚上);

(3)成交供应商对安全责任全权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其保险费用。若成交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供应商完全承担。

(4)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6)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8)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及时与采购人对接,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9)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以及在施工期间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按季度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

2.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派后并完成工作后,由采购人在现场对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凭当季度的委派单、签证报告单、发票、验收报告,进行结算支付。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服务内容进行跟踪监督,每次服务内容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任务完成方可签发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任务未完成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响应与偏离表里进行回应,作出承诺或说明。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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