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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湘江新区造价咨询供应商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2026-2027年度)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4-02
一、功能及要求:

1)拟征集一批造价服务供应商为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的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2)本项目协议期限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3)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执行统一计费标准,供应商无需进行投标报价。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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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采购人的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交付地点:湖南湘江新区。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为湘江新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供服务费低于湘江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小额零星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和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二、服务标准

新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新区造价咨询供应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效管理、统一计费标准、统一考核管理等内容。具体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造价咨询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入围供应商应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要求、以及征集人制定的管理办法执业,框架协议期内如有调整,按新的政策及要求执行。

1、计费标准

新区造价咨询服务执行统一计费标准,并实行按量计算、按质计价、集中支付的办法进行管理。服务费与项目质量以及项目完成时效的考核挂钩。

2、质量管理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区财政评审有关质量要求、工作规程、指南标准等管理规定开展咨询服务,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应由备案的团队人员服务并签章。若有人员变动,供应商需及时向财评中心办理人员变更登记。

3、时效管理

供应商应严格按新区财政评审有关时限要求、工作规程、指南标准等管理规定开展咨询服务。供应商在收到任务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移交。具体服务时效要求如下: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编制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2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编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项目,编制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编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算(预算)的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审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20个工作日完成;4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初审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35个工作日完成;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项目,初审在5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初审在8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74个工作日内完成。

4、供应商考核

考核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供应商的年度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占70%权重)和年底考核(30%权重),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考核。考核内容由项目交接、工作配合、过程质量、成果质量、评审时效共五方面组成。为确保评分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由使用单位各环节对接经办人员负责打分并签章。

年底考核。由财评中心综合使用单位、巡视巡察、驻点监督、审计等单位意见,对供应商当年度服务质量、时效配合程度等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技术保障

1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投标人须具备快速响应及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在接受项目委托后,服务单位须24小时响应采购人工作需求,若采购人提出工作要求,服务团队成员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办公地点开展实际工作。相关服务过程中需要签字、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造价师个人章等)的材料,成交人应自采购人提出要求的48小时内出具相关纸质盖章材料并移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服务对接、成果交付、质量复核及应急保障机制,确保造价咨询服务高效、及时、准确。

3、供应商须具有项目咨询服务的两类以上计价软件和便携式硬件配置。

4、因电子化管理需要,供应商须根据征集人的评审系统操作要求,配备认证证书及签章校验等工具,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质量标准

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以及国家、省、市、新区相关文件规定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人员要求:

①具有三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括一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②具有三名及以上信息化项目评审经验的工程师(需为定制软件且采用NESMA功能点估算法评估的信息化项目),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计算机类或信息工程类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业绩经验要求

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前近一年须具有2个类似项目经验。类似经验指: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及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信息化项目评审等,业绩经验完成时间以报告或定案表出具时间为准。

注:最终以征集公告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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