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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中介评估机构集中采购第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4-08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二标段

2、项目概况:集中将全区2026年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及概算审查评审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第二标段概算审查评审服务单位1家;

3、服务期:暂定1年。

4、项目预算:30万元。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现行相关规范、政策要求

 



三、技术规格

1、团队要求:

1.1、供应商拟派的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名。

1.2、供应商拟派的一级注册造价师中须至少包含1名土建专业人员及1名高级职称人员(可为同一人)。

1.3、供应商须在拟派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服务期内的整体工作对接协调。

1.4、团队服务人员的注册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1.5、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近一个月(指2026年1-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入围后,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备相一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根据造价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造价人员,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费用不予调整,增加或调整的相关专业审核工作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且经过采购人认可。

1.7、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2、成果要求

2.1成果内容要求

本项目概算审查的成果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审查报告、工程概算审查定案表、工程总概算表、工程概算审核对比表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文件。

2.2成果形式要求

正式审查成果须提交纸质版2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形式),定案表2张,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审查工作底稿需单独按项目编号归档提交,包含工程量复算记录、取费测算记录、市场调研资料、政策依据文件等。

2.3成果质量要求

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以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成果文件需数据准确、依据充分、逻辑清晰、签章齐全,可直接用于项目概算批复、资金申报及上级部门审查要求;审查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满足后续核查要求。

 

3、考核要求(★)

3.1、为督促造价机构保持服务水平,保持评审成果质量优良以及评审结论的时效性,采购人将按照以下要求对机构进行考核管理,项目质量和项目完成时效性与实际审查服务费的结算挂钩。

3.1.1质量考核

供应商的审核成果经采购人复审,或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抽审后,工程概算金额误差率达到5%以上的为不合格项目。概算误差率达到5%以上10%以下,该项目服务费扣除50%;误差率超过10%,该项目服务费全部扣除。

3.2时效性考核

3.2.1、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须参与现场查勘并向甲方反馈《概算审查报告》,1亿元以下的项目,审核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以上的项目,审核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争资项目/紧急项目按采购人通知时限执行(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时限要求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3.2.2、超过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每延长一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1%;超过10个工作日,每延长一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3%;超过15个工作日,项目不计费。

3.3 服务质量考核

3.3.1、供应商需建立专属对接机制,配备 1 名专职对接人,工作日内 1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咨询、整改要求,非工作日紧急事项 2 小时内响应;未按要求响应的,每次扣减当前委托项目服务费的 3%,单次项目累计未按要求响应 3 次及以上的,额外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的 10%。

3.3.2、审查服务过程中需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专业、耐心细致,若被建设单位、发改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投诉,经查实的,首次投诉扣减该项目服务费的10%,二次投诉扣除该项目全部服务费,三次投诉取消服务资格,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3.3、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概算审查成果的解释、答疑、修改整改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的,每次扣减当前委托项目服务费的 10%,拒绝配合 2 次及以上的,扣除该项目全部服务费。

3.4 团队履约考核

3.4.1、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人员需严格按投标文件及本需求书要求配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因特殊原因更换人员,需提前 7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及新人员的资质、经验证明,更换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5 信用考核

3.5.1、供应商及项目团队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接受馈赠等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服务资格,扣除全部未结算项目的服务费,并将供应商纳入雨花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参与采购人后续政府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5.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含项目基础资料、审查成果、工作底稿)负有永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评审报告提供给非采购人指定单位;对争资项目资料实行专项保密管理,服务期结束后需将全部电子资料加密销毁,纸质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回收归档,不得留存备份;一经查实泄密,扣除当前在执行项目及未结算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直接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5.3、供应商需按要求配合采购人及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审查工作底稿、成果文件、测算记录等资料,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提供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服务资格,扣除全部未结算项目的服务费,并纳入雨花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计价说明

备注

2026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二标段

政府类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服务

13

n<500

最高限价0.6万元/个

 

500

最高限价1万元/个

1000

最高限价1.4万元/个

2000

最高限价1.8 万元/个

3000

最高限价2.2万元/个

5000

最高限价2.5万元/个

10000以上

最高限价2.6万元/个

注:表格中单位“项”和“数量”,并非指具体项目的实施数量,每一项中可能包含多个项目,须进行多个项目的评估服务(每个项目均须出具评估报告),每项中具体包含的项目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n为项目预估总投资额。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审查概算编制依据是否正确,包括各项定额、取费标准、有关规定是否得到遵守,是否符合雨花区实际,是否合理运用各种原始资料提供的数据,概算编制说明是否齐全;

(2)评审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漏算、重算和错算。对计算工程量中各种系数的选用是否有合理的依据;

(3)评审定额的套用单价是否正确,定额中参考价选用是否恰当,暂估价是否合适;

(4)评审编制的补充定额是否取值合理;

(5)评审各种取费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有无遗漏或在规定之外的取费。

(6)审查概算编制是否与可研批复文件保持一致,概算总投资是否超可研批复投资红线,若超支需逐条说明原因并提供合规性依据;

 



六、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交的咨询成果应符合项目概算审查内容要求和深度规定,《概算审查报告》应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审核依据、审核标准、费率及单价审核情况、审核详细意见、审核结论、概算审核对比表及相关表格等内容;详细内容参照《长沙市市政公用工程概算编审手册》或者《湖南省房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审核报告符合甲方要求,并由采购方采纳直至出具项目概算总投资批复文件。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各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付款方式:中介机构完成服务期限内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的概算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取费率和计费方式,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具体公式为:项目服务费=实际服务的项数(每项中可能包含多个项目)×中标单价。结算审批后,中介机构向采购人提出费用支付申请,采购人及时按照雨花区相关规定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5、项目服务费含评审专家的劳务费用等项目服务中的一切费用。服务期限届满时,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工作量不一致时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中标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因采购人无法准确预计项目实际工作量及服务期内每一项所包含的具体项目数量,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各个项目所需咨询服务、项目实施科研人员等所需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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