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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新黄兴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勘察(超前钻)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4-10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路以西、罗家塘路以南、甘塘坡路以东、跳马镇政府以北。拟建设一栋医疗综合楼共23323.05㎡(含门诊医技用房、住院用房、屋顶设备用房);地下车库5472.98㎡(含人防);配套污水处理站/垃圾站92.40㎡;机械立体停车库433.62㎡,并建设周边附属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29322.05㎡,计容建筑面积22821.5㎡,不计容建筑面积6500.55㎡,规划床位270张。具体详见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预计勘察工程量:钻孔约229个,孔深共约8015米,勘察深度必须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保证桩端以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无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二、相关标准

    按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通过施工勘察(超前钻),为设计及现场施工提供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地质情况,就可能出现的溶洞,破碎带及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提供施工指导,满足施工需要。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本工程的勘察周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勘察人应在15天内完成勘察外业,应在20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中间资料,应在30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勘察成果,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

2、勘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影响勘察时,勘察人应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预计延长的时间。委托人根据勘察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批准延期。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勘察人不得擅自延长工期。

 



五、服务标准

按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通过施工勘察(超前钻),为设计及现场施工提供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地质情况,就可能出现的溶洞,破碎带及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提供施工指导,满足施工需要。



六、验收标准

勘察人负责向委托人提交如下勘察成果资料:

1)工程地质施工勘察(超前钻)报告书15份以及电子光盘1张;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4)工程地质柱状图;

5)原位测试成果表;

6)室内实验成果表及其他有关要求的图表。

具体满足超前钻提供成果资料相关要求。



七、其他要求

勘察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勘察费计费标准:按照《长沙市雨花区2025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财发〔20252号)文件标准,本项目勘察费按100/米包干单价乘以投标优惠率(中标价/预算价*100%)计取,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勘察费。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如审定的结算价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本工程最终按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如审定的结算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则本工程最终按采购预算价支付工程款。

2、付款方式: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且勘察费经委托人结算后30天内,委托人支付勘察费的70%;工程完成基础施工核实地质情况无误,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全部符合项目验收标准及归档要求的成果资料,委托人完成施工勘察费结算审核、将结算资料上传财政系统备份,并按要求接受财政监督后,向勘察人支付至结算施工勘察费全部金额的100%。若勘察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委托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在委托人支付勘察费前,勘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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