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宁乡市双凫铺中心卫生院:2026年物业保洁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双凫铺中心卫生院:2026年物业保洁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4-21
一、功能及要求:

工资待遇要求: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宁乡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

人员素质的要求:男身高165cm以上,60岁以下;女身高155cm以上,55岁以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调整。
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提交至采购人处。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1:服务要求及说明。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1:服务要求及说明。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支付单位:宁乡市双凫铺中心卫生院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留10%款项作为考核基金,年终按考核标准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3、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如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同意按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内容配合采购人终止合同且无需采购人承担任何违约及配合责任。

4、成交人负责为所属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购买保险。供应商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5、本项目采购预算包含项目人员参加各项保险缴纳的全部费用和节假日值班补助,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8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9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0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