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860000.00元/年,两年合计1720000.0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年) |
| 1 | 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运营 | 136000.00 |
| 2 | 雨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724000.00 |
| 合计 | 860000.00 | |
3、项目概况:
雨花区拟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网点,区级为老服务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为辖区内特殊和困难老年群体提供文化娱乐、上门家政、陪聊陪护、代缴代购、就餐送餐等方便、快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做到“让老人生活舒心、安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从而推动家庭、社区、社会和谐,打造幸福雨花养老的大环境。本项目服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另一部分为雨花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另外,雨花区民政局每年度将邀请第三方审计对本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运营
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系以社区为依托、以平台为支撑,整合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志愿队伍等资源,每年通过重阳、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组织辖区老年人开展3次大型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在活动场内设置健康宣传、为老服务、文娱表演等符合个性需求的服务,不断提升辖区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雨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而不是入住在养老机构内安度晚年生活的传统养老方式。老年人居住在家中,通过整合家庭、社区、政府及社会资源,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的养老模式,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支撑,重点服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服务。
办公室设在雨花区民政局,采购人只提供办公场地,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添置相应的办公设备,上门服务可沿用长沙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本项目应配备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可保证正常办公需要。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应符合《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4〕13 号)中的要求。
(一)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运营
雨花区为老服务平台,系以社区为依托、以平台为支撑,整合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志愿队伍等资源,每年通过重阳、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组织辖区老年人开展3次大型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在活动场内设置健康宣传、为老服务、文娱表演等符合个性需求的服务,不断提升辖区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1、服务内容
(1)为老服务平台
1.1大中型社区活动
开展大中型老年人活动,参与人数100人以上,通过敬老月,重大节日组织三次大型活动,营造良好敬老文化氛围,丰富社区长者文娱生活。如传统节日活动、长者欢乐游、邻里相悦生日会、金婚情人节、儿女齐拜寿、联合社区开展老年大学班、舌尖上的味道、免费理发活动、公益拍卖活动、老年人兴趣小组活动、亲情餐、茶话会、农家乐及其他集体活动。
第三方运营公司要负责好为老服务平台活动策划、人员组织、现场布置、宣传报道等方面。
1.2宣传报道:
在红网、新湖南、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媒体上进行不低于3次宣传报道(同一报道在不同媒体报道只计一次)
(二)雨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特定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与身体机能维护、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协助、环境改善相关的服务活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沙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一)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四)年满一百周岁的老年人。
失能、部分失能是指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标准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登记。
1、服务补贴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 居家养老服务 | 为特定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与身体机能维护、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协助、环境改善相关的服务活动 | 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500元/月) | 不可竞争费,按照实际实施服务的人数为准按实结算。 |
| 中度失能的老年人(400元/月) | |||
| 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百岁老年人(300元/月) | |||
2、服务对象及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 | 服务对象 |
| 500元/月 | ? 年满60周岁的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获市级以上劳模的老人 |
| 400元/月 | ? 年满60周岁的中度失能的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中度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中度失能的获市级以上劳模的老人 |
| 300元/月 | ? 年满60周岁的轻度失能的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轻度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 ? 年满60周岁的轻度失能的获市级以上劳模的老人 ? 年满百岁的老年人 |
| 备注: (1)失能、部分失能是指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标准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 (2)具体人数以项目实施中实际人数为准。 | |
3、具体服务内容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服务内容 |
| 1 | 生活照料 服务 | 助餐 | 清洗烹饪 |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做饭,并尊重护理对象的饮食习惯和营养搭配,清洗餐具,干净整洁。 |
| 2 | 食材准备 |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切菜,做好食材准备。 | ||
| 3 | 协助进食/水 |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选择恰当的餐具、进餐体位、食 品种类让对象摄入充足的水分和食物。 | ||
| 4 | 上门送餐 |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 ||
| 5 | 助浴 | 洗澡照料 | 根据老年人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沐浴方式有淋浴、盆浴、坐浴等,帮助老年人 沐浴。 | |
| 6 | 助洁 | 头面部清洁、梳理 |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其清洁面部和梳头,协助联系专业人员为男性护理对象剃须。 | |
| 7 | 洗发 |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护理对象清洗头发。 | ||
| 8 | 指/趾甲护理 |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合适的工具对指/趾甲适时 进行护理。 | ||
| 9 | 口腔清洁 | 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 口、 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 | ||
| 10 | 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擦拭、棉球擦拭清洁口腔。(含耗材) | |||
| 11 | 手、足部清洁 |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手、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给予清洗手和足部。 | ||
| 12 | 家庭保洁 | 是指对室内家具、橱柜、地面、窗户的擦、扫、拖、抹等日常保洁整理(包括厨房间洗刷锅碗、 清洁卫生间马桶淋浴房台盆等)。 | ||
| 13 | 换季整理 | 是指季节交替变换时期,对生活用品的更换清洗、整理收藏等,还包括不同季节的特定服务项目 (清洗纱窗、擦洗凉席、拆装蚊帐、清洗前季服装、换洗窗帘、换洗鞋类、清扫院子、整理花木、 拔草、清理垃圾卖旧货)等。 | ||
| 14 | 助行 | 陪同出行 |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经家属同意后可陪同外出,保证护理对象安全。 | |
| 15 | 助急 | 突发事件处置 |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老年人或其家属的请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在途中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援助。 | |
| 16 | 紧急送医 | 为独居老年人提供日间及夜间紧急呼救送医服务。 | ||
| 17 | 助医 | 陪同就医 | 经家属同意,受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委托,陪同老年人就医。 | |
| 18 | 治疗陪伴 | 经家属同意,在老年人接受治疗期间,陪伴和照护老年人。 | ||
| 19 | 护理康复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
| 20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
| 21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
| 22 | 探访关爱 | 探访关爱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 23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
| 24 | 委托代办服务 | 代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 |
| 25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水、 电、燃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
| 26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
| 27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
| 28 | 精神慰藉服务 | 精神慰藉 | 亲情陪护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
| 29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
| 30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雨花区社区为老服务平台
1、服务内容
1.1通过大型节日、敬老活动月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2、开展公益活动宣传,提升平台影响力
2.1在红网、新湖南、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
2.2通过大型活动,组织志愿者在街道、社区摆放宣传资料或悬挂宣传横幅进行宣传。每次活动可通过背景墙、例牌、展板、易拉宝、横幅及宣传资料发放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雨花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1、标准及要求
(1)基本要求
1.1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1.2定期进行回访检查,并记录回访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1.3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满意率≧95%以上;
1.4针对不同服务费用标准,服务次数和总服务时间有以下要求:
服务费用为300元/月/人的老人,每人每月服务次数不得低于3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服务费用为400元/月/人的老人,每人每月服务次数不得低于4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6小时;服务费用为500元/月/人的老人,每人每月服务次数不得低于5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 。
2、服务机构要求
2.1.服务机构人员要求
2.1.1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组织基本条件:
(1)已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业务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相关的内容;
(2)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能24小时接收处理服务对象的求助和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提示信息;
(4)配备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提供人员;
(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运营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提供助餐服务的服务组织,还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主体签有供餐协议;
(7)建有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服务过程中不得作出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对社区以及老年人相关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人员10人以上;
(10)工作人员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10学时。
2.1.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4)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
(5)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养老护理员资格证,3年以上居家养老管理工作经历。
2.1.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4)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5)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6)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
(7)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8)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9)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10)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3、服务队伍配置
| 人员类别 | 岗位 | 人员配备(人) | 职能分工 |
| 行政管理人员 | 主任 | 1 | 负责为区级老服务平台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事务。 |
| 平台运营专员 | 1 | 负责老人接待投诉、区级平台活动执行、业务调配等事务。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回访,督查护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或处理。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 |
| 居家养老 服务人员 | 养老护理员(含医生、护士、社工) | 若干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要求:居家养老护理员每10人设置组长1名,组长负责对组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任务分配、客情处理等工作,新进组员不得单独为老人服务,须向组长跟班学习一个月方能单独入户。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配备。 |
| 志愿者 | 志愿者 义工 | 若干 | 为服务对象提供所需的志愿者服务。要求:能为老人提供一项以上常态化志愿服务的爱心人士。 |
| 服务队伍由三类人员构成:居家养老服务与平台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护理员、志愿者。 | |||
4、工作流程
(1)派单及跟进流程
(详见采购需求)

(2)详细流程明细:
| 序号 | 流程 | 时间 | 内容描述 | 备注 |
| 1 | 预约 | 提前1—3天 | 通过电话与老人预约上门服务时间与服务内容。 | 提前约定,让老人与护理员均有所准备。 |
| 2 | 上门服务,以3小时(180分钟)为例 | 1—15分钟 | 嘘寒问暖,并了解老人近期生活情况及当次服务内容。 | 运营专员根据报单情况不定期督查与回访,以便及时监管服务情况。 |
| 31—150分钟 | 文化娱乐/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社工服务/其他增值服务等。 | |||
| 151—165分钟 | 请老人检查,查漏补缺。 | 嘱咐老人日常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等生活常识及各类应急措施。 | ||
| 3 | 结束,回访 | 166—170分钟 | 护理员通过电话或微信图片向客服平台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并请老人给予满意度评价。 | |
| 4 | 签字确认 | 服务结束前5分钟 | 老人根据当次服务情况在认证表上签字确认。 | 认证表每月均需交由社区或主管单位盖章确认。 |
| 5 | 礼貌告别 | 离开 | 礼貌告别,并约定下次服务时间。 |
|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程序验收。
2、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按照采购人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1.1 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依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按季度按实结算。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如在合同期内因政策变化导致本项目停止或变更,采购人有权停止本项目合作,双方解除合同,对已发生的费用据实进行结算。供应商对此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