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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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1)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 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等文件要求办理验收。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