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黄花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黄花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4-24
一、功能及要求:

黄花镇位于长沙县中东部,是国际空港黄花机场所在地,扼省门重镇地利优势,有“三湘第一镇”美誉。总面积143平方公里,是长沙县人口、经济大镇。黄花区位优势明显,湖南自贸区、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黄花综合保税区、长沙经开区等功能区,黄花机场、松雅湖、星沙产业基地等板块竞相发展,是长沙市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战略和长沙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区域。黄花交通十分便利,中南地区最大的航空港—黄花国际机场坐落腹地,中国国内第一条自主设计制造的中低速磁悬浮快线连接长沙火车南站和黄花机场,长沙地铁6号线将黄花与长沙市区、星沙城区串联在一起。机场高速、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公路、G319横贯东西,黄兴大道、长沙绕城高速、S207贯穿南北。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三、技术规格

1、治安巡防及交通劝导人员配备及要求

★1.1本项目治安、巡防服务覆盖点位不少于56个,每个点位配备人员不少于1名,人员总数不少于56人;同时须配备不少于1台5座皮卡、1台18座及以上商务车、4台5座新能源轿车,所有车辆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车辆维修保养期间须及时补齐对应规格车辆,不得缺位,且需足额配备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其中商务车须配备2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准驾车型驾照且准驾车型涵盖该车辆的驾驶员,保障巡防服务顺利开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全部人员、车辆到位,并提交自有或租赁车辆的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2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治安巡防队长1名及相应的服务人员。

1.3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善于做群众工作;

1.4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50岁之间,退伍军人、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1.5要求对本项目在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天,培训工作应做好文字、图片等相关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1.6 交通配套服务配置要求

1.6.1良好的机动性和通行能力,能够在复杂道路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

1.6.2配备满足社会综合治理巡查、治安巡防等任务需要的设备和器材;

1.6.3车辆外观和涂装应符合政府形象和治安巡防工作的特点,易于识别和联系;

1.6.4车辆应包含卫星定位系统,满足采购人日常服务需求;

1.6.5响应国家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节约能源和降低运行成本。

2、治安巡防具体职责

2.1在采购人的指挥统筹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盘查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2.2协助采购人拆迁、维稳、突发事件、抗抢险处置;

2.3协助采购人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宣传和安全检查;

2.4协助采购人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2.5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及当地公安机关;

2.6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市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其他辖区市民;

2.7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8积极协调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2.9及时、定期的查找、收集辖区内影响市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2.10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社会综合维稳工作等。

3、服务标准及要求

3.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及公安机关治安巡防的各项规章制度;

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3.3在巡逻过程中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辖区巡防形象;

3.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安保为民”的宗旨,在搞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3.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3.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卸、拖拉、刁难现象;

3.7虚心听取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8中标人所派巡防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中标人的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协助执法。

3.9严禁巡逻防控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索、拿、卡、要。

3.10严禁巡逻防控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

4、档案资料管理

4.1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4.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值班工作日志等登记制度;

4.3由采购人交付给中标人的治安巡防服务管理相关档案等资料,由中标人进行存档、保密,若资料发生泄露,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4.4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将整理治安巡防服务管理有关资料,且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5、宣传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长沙县黄花镇,围绕交通安全、平安建设、路长与治超、国家安全、禁毒、反诈打非扫黑及精神病人管控、打击传销等主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和村(社区)开展宣传服务:协助普及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文明出行、事故预防、安全装备、典型案例、特殊场景、公共交通及儿童交通安全等内容;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配合开展路政宣传月与车辆超限超载宣传,普及公路保护、治超法规及安全规范;协助开展国家安全、信访条例、国家宪法集中宣传;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普及禁毒法规与识毒防毒拒毒知识;持续开展反电诈、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精神病人管控宣传;宣传传销危害,引导群众远离传销。宣传可以采用等多种形式,覆盖社区、学校、企业、物流站点等场所,全面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与文明素养,营造安全、平安、有序的社会氛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县黄花镇。

 



五、服务标准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及公安机关治安巡防的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3.在巡逻过程中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辖区巡防形象;

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安保为民”的宗旨,在搞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卸、拖拉、刁难现象;

7.虚心听取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8.中标人所派巡防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中标人的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协助执法。

9.严禁巡逻防控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索、拿、卡、要。

10.严禁巡逻防控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