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在采购人的指挥统筹下,协助派出所,交警中队、执法队等执法部门开展治安巡逻、盘查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协助采购人加强夜间、节假日及治安薄弱时段的巡防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人员、异常情况;协助采购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及时上报并保护现场;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信访维稳工作。协助采购人在主要交通路口、学校周边、赶集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设立劝导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协助采购人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协助维护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安全通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交通法规知识;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紧急交通疏导工作。协助采购人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社会综合维稳工作及其他工作。
按相关标准执行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长沙县北山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服务要求:
(一)治安巡防
1.在指定区域(如集镇、重点路段、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常态化巡逻,每日巡逻时间不少于5小时。
2.重点加强夜间、节假日及治安薄弱时段的巡防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人员、异常情况。
3.协助采购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
4.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及时上报并保护现场。
5.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信访维稳工作。
(二)交通劝导
1.在主要交通路口、学校周边、赶集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设立劝导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2.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
3.协助维护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安全通行。
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交通法规知识。
5.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提供辅助支持。
6.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紧急交通疏导工作。
人员要求:
1、基本条件
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备基本沟通能力和责任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善于做群众工作;退伍军人优先,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
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着装与装备
统一穿着制式服装(含反光背心),配备对讲机、交通指挥棒等必要装备。
3、服务标准
3.1巡逻到位率100%,无脱岗、睡岗现象;
3.2劝导行为文明规范,无冲突事件;
3.3问题发现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
3.4所派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协助执法。
3.5严禁巡防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索、拿、卡、要。
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特别说明
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人: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4.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按季支付给中标人,每次支付总金额的25%,分四次支付。中标人在每季初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至中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治安、巡防等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在服务期内因政策原因引起价格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响应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