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马王堆街道城管二类(一般区域)机械化作业及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9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马王堆街道辖区内除重点线路及沿线、重点区域及周边以外的区域,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服务范围:马王堆街道辖区内除重点线路及沿线(营盘路、嘉雨路、古汉路、浏阳河大道、万家丽路、东二环等重点路段沿线)和重点区域及周边(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马王堆汉墓遗址、沁园夜市区(含银港农贸市场、古汉城农贸市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审计厅、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长沙市一中双语实验学校、长沙市实验中学等“一点一策”区域,保利中环体育产业园、辛追广场浏阳河堤等重点区域)以外的区域。
2、项目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估数量 | 小计(元) |
| 1 | 普工 | 元/工日 | 270 | 1380 | 372600 |
| 2 | 技术工(水电氧割) | 元/工日 | 320 | 50 | 16000 |
| 3 | 技术工(高空) | 元/工日 | 380 | 40 | 15200 |
| 4 | 5吨货车 | 元/台班 | 540 | 35 | 18900 |
| 5 | 8吨货车 | 元/台班 | 720 | 20 | 14400 |
| 6 | 搬家货车 | 元/台次 | 350 | 10 | 3500 |
| 7 | 平板拖车/清障车 | 元/台次 | 598 | 12 | 7176 |
| 8 | 氧割 | 元/台班 | 258 | 5 | 1290 |
| 9 | 电镐 | 元/台班 | 300 | 10 | 3000 |
| 10 | 油锯 | 元/台班 | 150 | 10 | 1500 |
| 11 | 液压剪 | 元/台班 | 100 | 10 | 1000 |
| 12 | 工具车 | 元/台班 | 390 | 30 | 11700 |
| 13 | 割草机 | 元/台班 | 165 | 30 | 4950 |
| 14 | 柴油风炮机 | 元/台班 | 720 | 10 | 7200 |
| 15 | 手工风炮机 | 元/台班 | 200 | 10 | 2000 |
| 16 | 电焊机 | 元/台班 | 300 | 10 | 3000 |
| 17 | 小13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 元/台班 | 1604 | 20 | 32080 |
| 18 | 14-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 元/台班 | 2519 | 2 | 5038 |
| 19 | 14-30吨炮机(含进出场费) | 元/台班 | 3019 | 2 | 6038 |
| 20 | 大30吨高炮剪(含进出场费) | 元/台班 | 12800 | 1 | 12800 |
| 21 | 环卫车 | 元/台次 | 400 | 600 | 240000 |
| 22 | 卸区费用 | 元/m3 | 20 | 2000 | 40000 |
| 23 | 铲车(3吨) | 元/台班 | 933 | 20 | 18660 |
| 24 | 铲车(5吨) | 元/台班 | 1366 | 2 | 2732 |
| 25 | 铲车(大8吨) | 元/台班 | 1975 | 3 | 5925 |
| 26 | 叉车 | 元/台班 | 818 | 10 | 8180 |
| 27 | 吊车(25吨) | 元/台班 | 1987 | 2 | 3974 |
| 28 | 吊车(35吨) | 元/台班 | 2401 | 2 | 4802 |
| 29 | 吊车(50吨) | 元/台班 | 3327 | 2 | 6654 |
| 30 | 随车吊(6吨) | 元/台班 | 990 | 2 | 1980 |
| 31 | 随车吊(10吨) | 元/台班 | 1200 | 2 | 2400 |
| 32 | 高空作业车(30m以内) | 元/台班 | 1400 | 3 | 4200 |
| 33 | 升降机(9m以内) | 元/台班 | 360 | 5 | 1800 |
| 34 | 小编织袋(700mm×500mm) | 元/只 | 0.6 | 10000 | 6000 |
| 35 | 大编织袋(1200mm×700mm) | 元/只 | 1.2 | 10000 | 12000 |
| 36 | 水马围挡 | 元/天/m2 | 1 | 921 | 921 |
| 37 | 脚手架 | 元/天/m2 | 4 | 100 | 400 |
| 总计 |
|
| 900000 | ||
备注:
1)以上限价为市场综合调查价,含税费和司机、燃油及设备维护与保养费用;以上清单中未列入的单项参照《长沙建设造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材料价格手册》同期发布的信息价为准。在此基础上仍有未列入的单项由采购人通过对市场行情进行询价后对清单进行增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市场价要求及标准进行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按8小时/台班进行负荷运行操作施工;计时工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度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1个台班/工日有效作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
3)操作时间少于5小时(不含5小时)按0.5个台班/工日结算;操作时间超过5小时(含5小时),不超过8小时,按1个台班/工日结算。
4)本项目具体以实际产生量和成交单价结算,投标人报单项价格,并乘以预估数量计算小计,以总价合计进行评审,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费用按成交单价(所报单价一年内不调整)×实际产生量据实结算。
6)所需辅材费用包干,不另行收费(含所有现场施工所需材料)。机械必须能正常运行,不影响项目进度。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数字化平台、12345热线、城管110等案辅助处置工作:配合街道开展现场核查、清理整改、秩序维护、反馈、复核等辅助工作。街道负责案卷受理、派单、审核、结案、监督管理。
(2)协助广告招牌拆除及拆违控违:配合街道对违规户外广告、废弃牌匾、违规占道广告设施及违建进行巡查、现场秩序维护、协助拆除清运作业;突发事件按指令到场配合。街道负责违建认定、执法处置、现场指挥、安全管理。
(3)市容整治及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协助清理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非机动车,清理绿化带内及消防通道障碍物;配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现场劝导和清理搬运;配合街道进行行道损坏树木的拖移、绿化补种与养护等工作;按要求开展设施设备日常安装、检修、维护作业,确保设备完好。街道负责统筹管理、质量监管、验收。
(4)协助开展蓝天保卫战及环境整治:配合街道落实扬尘治理、露天焚烧巡查劝阻、垃圾清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协助等工作。街道负责执法检查、监督管理、整改督办。
(5)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服务(园林中心维护的除外):供应商配合街道落实绿化养护、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杂草清理、施肥灌溉及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街道负责执法检查、监督管理、整改督办。
(6)协助开展其他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供应商配合街道落实除上述条款外,采购人临时指派的各类市容环境保障、秩序维护、隐患排查及突击整治等辅助性工作。街道负责统筹协调、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及整改督办。
1.1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马王堆街道办事处范围内)
1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能够胜任交办的工作。施工人员要求: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等。
(2)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
(3)应对突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需能调度 30 人以上工作人员。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在岗期间须穿戴由采购人提供的反光背心、志愿者袖章等标识)
(5)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6)成交供应商应该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须自负所有施工人员财物与人身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法律与经济上的责任。
(8)供应商及人员无执法资格,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定性权、处罚权,所有作业在街道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授权私自采取的行为,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2机械设备要求
(1)机械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3)如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所供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负责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有一套完整的施工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工作质量标准及详细的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保障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顺利。
(2)成交供应商作业时需按照国家规定的作业流程安全规范化操作;特种作业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3)采购人不提供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的办公地点和住宿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验收主体: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3、组织形式:本项目由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验收。
4、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方式实施,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实施验收。
6、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由成交供应商自查并整改后7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2)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组长:街道分管城管工作负责人1人;验收小组成员:生态事务中心2人。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应在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7、验收内容:按服务内容进行逐项验收,①具体内容:市容管理服务(数字化平台、12345热线、城管110等案卷处置辅助工作;协助广告招牌拆除及拆违控违;市容整治及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协助开展蓝天保卫战及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服务要求;协助开展其他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②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验收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点服务内容及要求严格执行。
9、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按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10、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中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涉及验收费用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2、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
(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供应商: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结算方式
2.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街道按月根据中标(成交)单价和实际发生数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3实际结算费用与考核挂钩。当月实际结算服务费=当月应付服务费-当月扣款金额(根据考核标准计算)。考核标准如下:1.甲方分管领导、执法大队负责人、街道带班领导正式口头批评、现场通报批评、工作群点名批评、书面整改批评,单次费用扣减50%。2. 被上级部门督查通报、媒体曝光、12345投诉查实、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不力,甲方予以正式通报批评的,单次费用扣减100%。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合同自行终止,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并做好交接工作,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2)本项目采用总价费用包干的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办理结算后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