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支护、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以及采购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等。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审查完成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报建手续,应协助施工现场技术问题,施工及验收阶段配合采购人完成技术答疑工作;提供现场服务,当天事当天处理;遇分部分项验收或各类检查、竣工备案等工作应积极配合;配合参加调度会、评审会、专题会等需要设计院参加的各项会议,并打印好相关材料,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供应商须负责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采购人完成审批;相关的评审会务费用及材料打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进度应满足采购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采购人批准计划调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