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机和血滤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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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小计(万元) | 备注 |
| 1 | 血液透析机 | 台 | 5 | 1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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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血液滤过机 | 台 | 1 | 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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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合计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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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要求
(一)血液透析机
1、设备名称:血液透析机
2、数量:5台
3、用途:血液透析、序贯透析及单纯超滤等
4、单台技术要求
4.1、多角度旋转液晶触摸屏,尺寸≥15英寸。
4.2、至少包含多种钠离子、超滤速率、碳酸盐、肝素流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等标准曲线和自设曲线功能。
4.3、预设多种标准透析液配制比例,或可自设比例。
4.4、容量平衡腔的单腔容积≥100ml,双腔交替供液不断流,保持液体进出平衡,实时监控平衡腔电磁阀和膜片。
4.5、实时监测平衡系统泄漏。
4.6、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
4.7、静脉管路超声波和光学双重监测。
4.8、个性化治疗自定义≥50种曲线。
4.9、停电后,后备电源维持治疗工作≥30分钟。
4.10、适用注射器至少包含10mL、20mL、30mL、50mL,自动检测注射器型号,支持肝素曲线。
4.11、自动变流,根据有效血流量可自动匹配最合适的透析液流量。
4.12、等待患者上机过程中可采用节能模式。
4.13、具备动静脉压动态监测。
4.14、配备细菌过滤器支架。
4.15、快速消毒时间≤30分钟。
4.16、具备开放的数据通讯接口,可自主连接医院现有的透析管理软件,不需要再购买第三方解码软件而增加成本。
4.17、具备在线KTV监测,实时监测尿素清除效果。(提供证明材料)
4.18、具备血温监测功能。(须提供注册证佐证)
4.19、动脉压监测范围覆盖:-300~+500mmHg,精度±10mmHg。
4.20、静脉压监测范围覆盖:-200~+500mmHg,精度±10mmHg。
4.21、透析液流量应包含:①0mL/min,②100mL/min~800mL/min。
4.22、透析液温度范围覆盖:33℃~40℃。
4.23、血流量应包含:①0mL/min,②30~650mL/min。
★4.24、超滤控制。超滤率范围覆盖:0~5000mL/h,精度:±30mL/h。(提供证明材料)
4.25、肝素泵注入流量范围覆盖:0~10ml/h。
4.26、气泡监测:监测≥0.02mL的气泡,监测累积气泡。
4.27、漏血监测: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
4.28、具有化学剂消毒和热消毒两种,热消毒最高温度不小于93℃。
4.29、进水压1~6.5bar,进水温度5~35℃。4.30、具备≥3个在线透析液电导测量装置透析液浓度(电导率)反馈式控制系统。
★4.31、透析液电导率可调范围:12.0mS/cm~18.0mS/cm。(提供证明材料)
4.32、跨膜压监测:-100~+600mmHg,精度±10mmHg。
★5、本设备以上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或厂家彩页或设备铭牌或检测报告或注册证佐证,否则视同负偏离,星号(★)项负偏离或其它技术参数(不含星号项)要求项负偏离≥4项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二)血液滤过机
1、设备名称:血液滤过机
2、数量:1台
★3、用途:血液透析、在线血液滤过、在线血液透析滤过、单纯超滤等治疗模式。(提供证明材料)
4、单台技术要求
4.1、采用≥15英寸多角度旋转液晶触摸屏。
4.2、至少包含多种钠离子、超滤速率、碳酸氢盐、肝素流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等标准曲线和自设曲线功能,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
4.3、预设多种标准透析液配制比例,或可自设比例。
4.4、采用单腔容积≥100ml容量平衡腔,双腔交替供液不断流,保持液体进出平衡、精确控制患者脱水,对平衡腔电磁阀和膜片进行实时监控,实现高精度超滤。
4.5、实时监测平衡系统泄漏。
4.6、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
4.7、静脉管路具有超声波和光学双重监测。
4.8、置换液自动充管,可大幅度减低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和降低使用成本。
4.9、内置后备电源,停电后可维持工作≥40分钟。
4.10、自动检测注射器型号,适用的注射器至少包含10mL、20mL、30 mL、50mL注射器。
4.11、自动变流,根据有效血流量自动匹配最合适的透析液流量。
4.12、引导式操作界面,医护人员操作简单、快捷。
4.13、具备动静脉压动态监测。
4.14、配备细菌过滤器支架。
4.15、快速消毒时间≤30分钟。
4.16、具备开放的数据通讯接口,可自主连接医院现有的透析管理软件,不需要再购买第三方解码软件而增加成本。
4.17、具备在线KTV监测,实时监测尿素清除效果。(提供证明材料)
4.18、具备血温监测功能。(提供注册证佐证)
4.19、动脉压监测范围覆盖:-400~+600mmHg,精度±10mmHg。
4.20、静脉压监测范围覆盖:-400~+600mmHg,精度±10mmHg。
4.21、透析液流量应包含:①0mL/min,②100mL/min~800mL/min。
4.22、透析液温度范围覆盖:33℃~40℃。
4.23、血流量应包含:①0mL/min,②30~650mL/min。
★4.24、超滤控制。超滤率范围覆盖:0~5000mL/h,精度:±30mL/h。(提供证明材料)
4.25、肝素泵注入流量范围覆盖:0~10ml/h。
4.26、气泡监测:监测≥0.02ml的气泡,监测累积气泡。
4.27、漏血监测: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
4.28、具有化学剂消毒和热消毒两种,热消毒最高温度不小于93℃。
4.29、进水压1~6.5bar,进水温度5~35℃。
4.30、透析液配制反馈控制系统:由浓缩液泵(陶瓷泵)、混合装置、电导监测组成,将透析浓缩液与反渗水按一定比例混合,达到需要的浓度。
★4.31、透析液电导率可调范围覆盖:12.0mS/cm~18.0mS/cm。(提供证明材料)
4.32、跨膜压监测范围覆盖:-180~+600mmHg,精度±10mmHg。
★5、本设备以上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或厂家彩页或设备铭牌或检测报告或注册证佐证,否则视同负偏离,星号(★)项负偏离或其它技术参数(不含星号项)要求项负偏离≥4项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1、交货时间与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货物包装采用符合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1.5 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装箱单、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2、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2.1 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2成交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3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成交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成交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成交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成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4在验收报告出具前,成交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5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2.6成交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成交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2.7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2.8如果因成交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2.9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成交人应派人员负责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10由成交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2.11成交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经调试合格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其费用由成交人负担,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2.12在开始安装以前,所有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
2.13成交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2.14设备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2.15成交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所提供设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设备的安装工程,并能保证安装工艺达到设备运行合格的要求。
2.16安装施工要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17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采购人只提供临时水源电源(水电费由成交人承担),其它由施工队伍负责。
2.18成交人对其人员(含施工队伍)的疏忽、违约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19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对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3、验收要求
3.1货物配送时要提供产品质量及来源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3.2所投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储藏、运输条件。
3.3经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3.4如有产品验收未通过的,成交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品,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4.培训要求
4.1成交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5.验收方式
5.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5.3 按合同、文件及招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4 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5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 质保期:所投货物整机原厂质保期三年,即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负责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先维修,维修验收合格后付维修款。以上设备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各设备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原装正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 5 个工作日内,提供样机给采购人核对确认,确保其所投产品型号与其投标文件描述一致。如出现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请财政部门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4售后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质保期内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质保期外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商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1.5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并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可通过电话提供远程在线维修、软件升级。
1.6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负责升级。
1.7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1.8供应商须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负责提供通讯协议,开放数据端口文档。
1.9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保修期后需要保修的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每年的全保价格不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的5%)。
1.10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备用机以保障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
5.验收方式
5.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5.3 按合同、文件及招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4 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5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交货时间与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宁乡市人民医院
2.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合同签订,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甲方根据资金计划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两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5%)。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提货采购人所需产品以及产品的运输保险保管,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供应商负责所投设备需按采购人要求,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无条件开放其他连接所需端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8、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9、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10、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两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响应文件纸质版给采购人存档。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