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大队食堂仓库装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大队食堂仓库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NWY.2024.0801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大队食堂仓库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仓库采暖工程、食堂仓库电气工程、食堂仓库给排水工程、食堂仓库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登记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登记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联系方式:牛科长 0418-290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联系方式:李先生0418-286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18-286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