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本级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鹿头镇隔离点建设项目-邓店隔离点更正公告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本级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鹿头镇隔离点建设项目-邓店隔离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ZY-ZFCG202408GC-03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鹿头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鹿头镇隔离点建设项目-邓店隔离点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
2、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 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参与磋商的,可在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咨询电话:0710-3118125现补充:4.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 锁)登录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 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5.供应商需到现场参加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未到现场参与磋商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磋商需携带 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 及以上版本,使用 IE11 版本浏览器),以便进行线上操作。现场地址: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二号楼三楼)。
3、更正日期:2024-08-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联系方式:1897220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 2 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897166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沛楠
电 话:1897220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