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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体育局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成交公告

辽宁沈阳 2025-02-06

一、项目编号:LNFK(J)2025-006(招标文件编号:LNFK(J)2025-006)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荣信三达演艺制作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65号5层6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79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荣信三达演艺制作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      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项目服务需求全部范围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情况
1.活动名称: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
2.活动时间:2025年2月
3.活动主题:天天运动 人人健康
4.主办单位:沈阳市体育局、属地区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属地区县(市)体育局。
5.活动内容:组织滑冰、滑雪项目比赛。
(二)制定方案
形成沈阳市第五届市民冰雪运动会组织实施方案,包括比赛场地、项目设置、竞赛规程、网上报名、组织实施、奖品安排、赛事宣传、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市场开发等内容。
(三)项目设置及人员规模
根据冰雪场地情况,设置10个以上冰雪比赛项目,包括滑冰、滑雪项目各5个以上,组织不少于1300人参与比赛,比赛时间不少于2天。
(四)报名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采用网络公开报名,不设年龄、性别限制,于比赛开始前10天起进行报名,额满为止。沈阳市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要求参赛者身体健康,具备参与冰雪运动的身体条件。
(五)启动仪式
1.赛事开始前,举办启动仪式,展现沈阳冰雪特色文化,突出群众性、引领性、创新性。
2.搭建舞台、主视觉,做好场地布置。
3.聘请专业主持人、摄影摄像团队。
4.全民健身冰雪项目展演不少于2个。
5.做好参会领导服务保障工作。
(六)赛事组织
1.制定赛事竞赛规程,报市体育局审核通过。
2.搭建背景板,布置场地,专业摄影摄像团队,提供比赛用滑冰、滑雪器材。
3.组建专业的裁判团队,保证公平、公开、公正。
4.结束后制作30秒小视频用于宣传。
(七)设置集市
赛事全程设置集市,邀请10家以上品牌商家现场售卖商品,拉动经济消费。
(八)奖项设置
本次赛事设一等奖65人,二等奖130人,三等奖195人,纪念奖910人,即奖品覆盖全部参与人员。奖品总计金额不少于12000元。
(九)赛事保险
为所有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突发性死亡保险,赔付标准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十)医疗保障
现场保障1辆救护车,2名医护人员,配备一台AED除颤仪。
(十一)安全保障
1.配备不少于20名安保人员,确保赛事安全。
2.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3.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医疗方案、安保方案。
(十二)媒体宣传
在中国体育报和省、市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累计报道新闻不少于10篇次。
(十三)资料留存
执行公司负责搜集汇总赛事资料及新闻宣传全部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于赛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沈阳市体育局。
(十四)赛事评估
市体育局委托第三方赛事评估机构,对赛事全程评估,执行公司积极配合。
(十五)市场开发
市体育局支持配合中标公司进行市场开发,市场开发、招商、冠名等工作由执行公司负责完成,获得的资金和物资全部用于活动使用。
(十六)其他要求
1.执行公司不得收取报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担采购人交办的赛事其他相关工作。
3.本投标项目涉及所有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对赛事活动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保证场地及配套设施达到国家、行业标准,针对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项做好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突发天气、人身安全问题等)。因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方面产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中标人应维护采购人的声誉和权益,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
6.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并处理赛事活动执行过程中所属相关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8.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作业,任何由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执行,若出现此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0天      同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翔滨、辛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体育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71号        

联系方式:李晏屹 024-23851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王怡、马凤024-31271656、024-3128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怡、马凤

电 话:  024-31271656、024-312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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