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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2025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广东 招标公告 2025-03-14

项目概况

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2025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5C099A0099Z

项目名称: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2025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详见“简要技术需求” 

(2)标的数量:详见“简要技术需求” 

(3)简要技术需求:

采购包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陶瓷耗材

1批

人民币15.32万元

2

植检试剂

1批

人民币50.78万元

3

动检试剂

1批

人民币9.07万元

4

微生物试剂

1批

人民币21.15万元 

5

耗材(微生物/化学/动植)

1批

人民币48.37万元

6

化学试剂

1批

人民币23.67万元

7

气体

1批

人民币6.03万元

8

临床检验试剂

1批

人民币24.61万元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共分8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单一整体采购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采购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采购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以“供货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时间”或“供货期限”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4、5: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须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采购包1、3、6、7、8: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适用于采购包3特定采购包资格要求:投标人所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兽药GMP证书(验收范围: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需提供兽药GMP证书复印件)(5)适用于采购包5特定采购包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适用于采购包6特定采购包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适用于采购包7特定采购包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或其委托营运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并且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合作协议(委托营运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布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火炬大楼5楼505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00秒~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属性:货物类

2.品目类别:A07080114化学试剂和助剂

3.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

5.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6.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佛山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佛山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96号        

联系方式:0757-80375355-5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黎小姐、张先生,020-87688289、020-37656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张先生

电 话:  020-87688289、020-3765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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