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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长沙 招标公告 2025-03-18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04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0: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页4 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评分标准更正为: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计2.5分,最多计7.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官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提供的技工团队成员应具有: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2、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3、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证书,4、高处作业证书;每个计 4 分,满分16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以及同一类证书均不重复计分。提供对应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技工团队成员驻场承诺书(承诺内容须体现配备人员在合同履约期间不随意更换,格式自拟)。”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前 36 个月)的装修改造类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计 5.5分,本项最多计16.5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成交)公示的网上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代理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提供版本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洋
       电话:0731-8451567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叶信干
      邮编:/
      电话:15773163133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洋、鄢文杰、黄蒋年康
      邮编:410003
      电话:0731-84515677
      电子邮箱:hnzb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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