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供应商遴选(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供应商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BC-2024-098
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供应商遴选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金额 | 供货时间 | 备注 |
副食品采购:按生鲜类(水产类东南区10包)、非生鲜类(粮油类西北区15、东南区16包)、和其他类(野外食品类西北区19、东南区20包)、(快餐盒饭类东南区22包)进行分类,总计6个采购包。 | 按实际需求数量供货 | 按实际需求为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供应期间,因国家或军队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应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1. 同一供应商可根据公司实力情况同时投标不同标包(同一片区,最多不得超过3个或结合第一次招标累计中标包数最多不超过3个,若超过则视为放弃该片区在后续单品类的投标资格),评审排序仅作为片区部队选取依据; 2. 同一供应商在第一次招标已中标综合类标包,那么该供应商视为放弃同一片区在后续单品类的投标资格; 3. 供应商应与平台管理中心积极对接,在中标公示确认后,按照管理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入驻、商品上架等工作,无故不按时完成入驻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 若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按评标报告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5. 供应商应承担因不能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必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本项目对应军队采购网处罚范围为:处罚决定在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范围内生效的,处罚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发布公告后至开标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相关通知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向先生0898-65722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京航公寓
联系方式:颜工13307523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 话: 1330752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