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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湖南长沙 答疑公告 2023-01-13
项目名称 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43012120210604005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4-430121-04-01-941059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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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0108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提问回复

问题1:关于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评审的几个问题 1、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格式中招标项目名称为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而投标人须知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为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导出格式名称显示为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问:以上多处对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具体以哪个为准? 2、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附表1.3.3中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而第四章合同协议书中三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问:以上两处对质量标准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3、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建安工程结算额的 %,形式为质量保证金保函;。 而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14.6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1) 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2) 预留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且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时,发包人应同时返还预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有)。但不论承包人以何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累计金额均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问:以上专用合同条款中对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有确定为采用第1种方式,但保证金额没有具体比例。请问该项目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是否为建安工程结算额的3%,请明确。

答:1、本项目项目名称为: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采用(2)预留相应比例的工程款;累计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问题2:一、请问人民路以北、龙峰大道以西片区(农科路、黄花大道)项目是否有具体招标清单,还是只需填写招标文件P232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本项目未发布具体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中: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 70%,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90%;剩余1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现修改为: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 70%,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县投资评审中心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80%,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至评审金额的90%,剩余1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设计费的70%;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支付至评审金额的90%;剩余1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如省、市、县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文件实施。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人: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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