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B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B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11月02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提问回复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上是打的/,而招标文件P197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均未勾选。是否可以理解为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采用总报价即可?
答:否,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自行编制。
问题2:1、招标公告中招标项目名称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是否都是由联合体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关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招标文件中第245页“投标报价汇总表”需要填报1、设计费;2、设备购置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总承包其他费;招标文件中并未提供设备购置费及总承包其他费,如无以上控制价,请问是否可填报“0”或“/”?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本次投标报价仅需按招标文件P245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填报即可,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6、今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招标文件中39页第10.19.8条中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请调整本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比例? 7、为了方便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请明确施工现场材料进出口位置、施工水电接入口位置、临设位置、排污口位置等。 8、招标文件P194和P16中对质量标准的要求不相符,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P16前附表中为准? 9、本工程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方案格式(暗标)”分为多个模块上传,是否每个模块的页码都从“1”开始?
答:1、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B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2、是。
3、是,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控制价已含,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5、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自行编制。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后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8、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为准。
9、从模块1开始到模块8生成连续的页码。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长沙综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