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业主”)委托,对其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受邀请顾问单位前来响应。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0623-2075N3104028
2、采购服务的名称及主要要求:
2.1项目名称: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期:2年(招标人对乙方第1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甲方要求的,则经甲方书面确认续签下年度合同;如招标人未进行书面确认续签的,则合同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后自然终止。)
2.4项目概述:本次项目为选聘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2.5采购服务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为招标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为招标人所涉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3)应招标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招标人有关的法律文件;
(4)就招标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6)草拟、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7)为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招标人决定;
(8)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9)参与招标人投资经营项目的招标工作;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10)每年为招标人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1)根据招标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杂项事务;
(12)为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13)为甲方制定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合同文本或协议等;
(14)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及行政复议和仲裁。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第(1)至(13)项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办理第14项法律事务案件另行协商收取代理费,其费用按每件案件结清。
具体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相关服务的具体详尽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在政府法律顾问合同中予以明确。
★3、顾问单位资格要求:
3.1顾问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成立在5年以上,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顾问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项目当中同时投标。
3.4顾问单位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从2020年04月02日起至2020年04月10日止每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6、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或(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号内,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1)潜在投标人名称: (5)采购编号:
(2)联系人: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电话(手机): (7)银行汇款回执(请作为附件上传)
(4)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80833102020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0:00时(北京时间)。
8、响应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2楼)。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之前递交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届时请各顾问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顾问单位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 元整。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应当从顾问单位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 号:81000010668000000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顾问单位,将被确定为不合格顾问单位。2、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顾问单位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顾问单位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3层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31-85151536
邮 箱:406454609@qq.com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朱灿灿 唐英姿 雷烨
电 话:0731-84522888、85868278
指定邮箱:hnzb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