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附属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附属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附属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长沙市岳麓区;
3、项目概况:该项目招标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11710.728 平米,包括第1层的局部及第3-9层,其中1层建筑面积为 211.3平米,1层夹层建筑面积为119.51平米,3层建筑面积为1180.84平米,3层夹层建筑面积为81.28平米,4-7层建筑面积为4615.28平米,4-7层夹层建筑面积为3384平米,8层建筑面积为854.61平米,8层夹层建筑面积为533.958平米,9层建筑面积为729.95平米,工程投资约 2000 万元(由工程设计费用、建安工程费组成)。
4、招标范围:包括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附属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到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至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施工采购范围最终以建设单位确认的范围为准。
5、计划工期:120 天(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
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可查询,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4、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以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以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个。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1)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持法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每日8:30~11:30及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上述所有原件资料复印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按顺序整理)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不统一进行招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8月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代理公司统一书面回复,并请各投标人给予回执。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30 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889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