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岳宁大道南侧的曾家河加油站3801.13㎡土地使用权20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岳宁大道南侧的曾家河加油站3801.13㎡土地使用权20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GYZC20240068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市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曾家河加油站3801.13㎡土地20年租赁权,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起拍价100万元/首年,竞卖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4日10时,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yzc.csggzy.cn)举行网络拍卖。
三、展示时间:即日起,于资产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四、竞买保证金:请于2024年4月23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备注项目名称)。】
五、竞买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竞买登记办理: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登陆网站注册,并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有效证件,于4月22日至23日9时至16时,前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国控集团一楼拍卖行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731-82897671潘女士 0731-82710580谈先生
详情请关注微信号: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岳宁大道南侧的曾家河加油站3801.13㎡土地使用权20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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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YZC2024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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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金 |
100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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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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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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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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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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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租赁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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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宁乡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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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地址) |
宁乡县夏铎铺镇凤凰社区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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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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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1430124074998395G |
单位性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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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土地的投资与管理;森林公园的投资与管理。 |
预算形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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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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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伍仟万元整 |
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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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瑞峰 |
主要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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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宁乡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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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监管机构 |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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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宁乡国资集团董事会(扩大)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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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须知》及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租赁合同》等。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 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 证 号 |
土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本次首年租金 评估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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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
本次处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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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 |
湘(2023)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02138号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3801.13㎡ |
3801.13 |
92.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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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801.13㎡ |
3801.13㎡ |
92.91万元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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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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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租方式 招租公告及方案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布,以公开拍卖资产使用权的形式,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2.根据约定,本次拍卖的保留价为100万元/首年,乙方以该价格为起拍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3.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拍卖标的仅限于建设运营加油站。租赁期为20年,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加油站正式运营之日为项目建设期,建设周期为1年,此段时间不计算租金。 4.租金缴纳要求:本次拍卖按首年年租金起拍,拍卖成交价即为前12年每年年租金的数额。第1-12年每年租金均为拍卖成交价金额;第13年起,租金在原有基础上每4年递增5%,承租人应于第12年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13-16年租金,于第16年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17-20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1-12年的租金。 5.其它未尽事宜,均以委托人出具的《租赁合同》、《标的说明》、《竞买协议》及其它公示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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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租方的 要求和 资格条件 |
竞买资格及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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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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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潘静 |
电话 |
18073189955 |
附件:附件1:拍卖公告;附件2:竞买协议;附件3:拍卖规则;附件4:标的说明;附件5:规划条件(曾家河);附件6:宁乡市历经铺岳宁大道曾家河加油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文本;附件7:曾家河加油站土地租赁合同。
以上资料请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相关附件:
5、规划条件(曾家河).pdf3、拍卖规则.pdf
6、宁乡市历经铺岳宁大道曾家河加油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文本.pdf
4、标的说明.pdf
7、曾家河加油站土地租赁合同.pdf
2、竞买协议.pdf
1、拍卖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