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的第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G2023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P32页/技术规格响应要求 | ★16/压缩机的形式/压缩机必须与主机同一品牌,不允许OEM贴牌(在投标时提供压缩机同一品牌,不贴牌的承诺函) | 为方便维保,采购人需求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为最佳(在投标时提供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且不贴牌的承诺函或同一品牌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压缩机与主机为不同品牌或OEM贴牌或不能出具承诺函的,视为负偏离) |
2 | 招标文件P32页/技术规格响应要求 | ★24/机组尺寸(长*宽*高)(mm)/由投标人提供(高度≤2.5米,由于安装机组位置不规则,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 24/机组尺寸(长*宽*高)(mm)/由投标人提供(因现场安装高度受限招标人要求设备高度≤2.5米,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高度>2.5米的视为负偏离) |
3 | 招标文件P32页/技术规格响应要求 | ★25/机组运行重量/≤4.4吨【安装机器前必须过称(注意是运行重量4.4吨以内,不是机器本身重量),如发现运行重量会超重时(运行重量可计算),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中标单位承担。】 | ★25/机组运行重量/由投标人提供(因屋顶承载受限设计要求设备运行重量≤4.4吨,如投标人提供设备的运行重量>4.4吨的视为负偏离) |
4 | 招标文件P32页/备注增加2条内容 | / | ③由于安装机组位置高度的局限性,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安装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后期如因设备高度产生额外安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 ④由于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运行重量过大,导致采购人房屋发生结构变形等不良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5 | 招标文件P50页/商务技术分 | 3/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综合节能性/所投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COP≥3.4且IPLV≥4.0的得6分,所投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3.2≤COP<3.4且3.7≤IPLV<4.0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 3/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综合节能性/所投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COP≥3.2且IPLV≥3.7得6分,所投风冷螺杆式冷水热泵机组3.0≤COP<3.2且3.0≤IPLV<3.7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
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2023年9月25日 | /至2023年10月7日 |
7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5日14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2023年10月7日9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绍兴市和畅堂路1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敏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89000/18157570686
质疑联系人:李 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8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区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传 真:0575-8511506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华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2582
质疑联系人:孙鲁权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150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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