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022)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3-D-002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删除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九、其他要求”中的的以下要求:
“(9)业绩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承担过高校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内容须包含本次招标类似的服务内容)和验收报告。
(10)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其从事高校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证明,并在服务期间进行现场管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和劳务合同复印件。”
2.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3年2月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陈婉丽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332778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022)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