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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1、2标段)招标公告

天津天津 招标公告 2024-04-01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贾口洼蓄滞洪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外围堤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南运河津冀交界~九宣闸段设计流量维持原规模130立方米/秒,九宣闸至独流减河十一堡节制闸段设计流量30~57立方米/秒。在发生流域10年一遇洪水时,子牙河分泄300立方米/秒。贾口洼(天津市部分)蓄洪面积 406.3平方公里,设计滞洪水位5.94米。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工程设计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安全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日排除。

2.2主要建设内容

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外围堤及隔堤堤防加培87.304km,新建堤顶道路89.928km,整治建筑物58座;安全区建设堤防加培9.227km,新建堤顶道路4.752km,整治建筑物12座;建设撤退路21条,总长59.795km。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名称: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1标段,合同编号:TJSJKWXZHQGCYAQJS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进行施工监理和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等。

标段名称: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2标段,合同编号:TJSJKWXZHQGCYAQJSJL/HT-2024-02。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

   2.4计划监理周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4年430日,预计建设周期为26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所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等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投入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

2)拟任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410900分到2024年49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银行账号:10420120109014449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332118148@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215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

    人:赵应凤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302

电子信箱:3332118148@qq.com

  人:邓雨晴、安晓东

 话:13389088197    

发布日期:202441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应凤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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