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依巴格镇达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标项1】
(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截止时间:
地点:
开启时间:
地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