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文化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第二批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TJEB-F3004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二批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79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9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制作和安装,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人参见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成立时间根据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进行评审,营业执照未体现成立日期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四)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2).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间接合资企业(不得为港、澳、台独资、合资或控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3).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系统查询信息的截图,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
方式:(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6项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B.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1至6项材料及缴费证明截图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392540371@qq.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不作为谈判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账号:103601201080206838。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张工,13920856776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戴先生
电话:022-5189216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戴先生022-5189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层)
联系方式:刘工、张工13920856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392085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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