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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及入院准备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 招标公告 2024-07-15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及入院准备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408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及入院准备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926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92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及入院准备中心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每延误1日按中标额的千分之一扣款,不可抗因素及甲方原因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现金,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024-88323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赵琳、翟萍、于金鑫、王森艳、于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024-883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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