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对承包地块的测绘公司测绘成果、档案公司的档案整理成果的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主要采用内业核查、检测,外业抽查质检的方法,重点检查验收承接14家测绘公司和2家档案整理公司承接业务的完成情况。
①、内业核查检测:查验招投标结果、成果保密制度、测绘单位技术设计书。核验“三张表”(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填写是否规范(每个村抽查村民小组不少于4户)。审核“两图一表一公告”等资料是否齐全。
②、外业抽查质检:检查测绘公司是否制作工作底图(大地块测量)并与国土二调数据进行比对,是否恢复了沟、路、渠等原貌并进行公示,是否利用调查工作底图,逐户实地核量(小地块测量),并在图上标注清楚。要求对各家测绘公司随机抽取大地块1块、小地块3块,进行质检。
③、形成确权成果:根据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归户表、确认书、农户承包地块分布平面图、土地台账、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等电子档案(依据招投标结果)。
2.提交成果
①、出具《海城市土地确权工作检查验收报告》。对14家测绘公司2家档案整理公司,出具《成果质量完成情况检查核验报告》,各家分别出具(具体份数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②、出具《海城市土地确权工作资金结算报告》。按16家《成果质量完成情况检查核验报告》,分别出具14家测绘公司和2家档案整理公司资金结算报告。
③、供应商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资金结算报告应由具体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确认。成果提交除纸质版外,电子版应传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1份。
★(二)采购标的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7.《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
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 号)
11.《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 号)
12.《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1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
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的通知》
15.《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16.《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17.《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关于整县(市、区)结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辽农经〔2018〕187 号
18.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三)采购标的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供应商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质量检查报告》。
(2)供应方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供应方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四)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验收顺序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家验收及递交成果时间不得晚于5天
地点:海城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采购标的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